南華苑小區5號樓施工現場,只蓋了一層。
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今年4月,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的畢先生通過朋友介紹,在當地購買了一套每平方米比市場價低400多元的商品房。買房時,中間人表示,房子今年底能進戶,可4個多月過去了,房子只蓋起來一層就無故停工了。畢先生調查發現,他買的房子根本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記者調查得知,從去年10月到今年5月,共有11人圖便宜通過『中間人』購買了這裡的房子。目前,當地房產部門已組成調查組,認定其為違法售房。
中間人介紹買了便宜房
今年4月,家住齊市富拉爾基區的畢先生經朋友介紹,在南華苑小區5號樓購買了一套建築面積為89.25平方米的住宅。『我當時帶著購房款來到我那位朋友的單位,以每平方米1500元的價格(當時當地商品房均價是1900元)交了錢。我朋友說,5號樓今年5月動工,10月進戶。』畢先生對記者說。交完錢後,畢先生經常來此看房,可蓋完一層樓後,工地就停工了。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在這裡買房子的11名購房者全部都是通過朋友或中間人介紹購買的。
5日,記者來到富拉爾基區南華苑小區5號樓施工現場看到,這棟住宅樓只蓋了一層,現場堆放著大量的鋼筋和紅磚,一臺塔吊靜靜地矗立在工地上。
『我愛人沒工作,全家人就靠我2000多元的工資生活。為了買這套房子,我把原來的房子都賣了,現在租房住。真不知道,這房子要租到哪一天。』在施工現場,購房者孫先生對記者說。
同孫先生相比,王女士更難受。因為她先後介紹了三四個朋友到這裡買房,雖然朋友們都知道她也是購房者,不可能騙他們,但王女士說她無法面對這些朋友。
收據合同都存在問題
5日,記者看到了部分購房者手中所持的交款收據和購房合同。記者發現,無論是收據還是購房合同都存在問題:交款收據不是正規發票;所蓋公章均不是開發商南苑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而是南華苑房屋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商品房交易合同中沒有明確房屋交(竣)工日期。
另外購房者稱,收據上的收款數額比實際交款的數額少。畢先生告訴記者,當時買房子時,實際的房屋價格是每平方米1500元,可合同上寫的卻是1200元,總額少了3萬多元。對此,畢先生說,辦理此事的『中間人』當時說,這樣可以讓雙方少交稅款。
5日,記者來到南苑路,找到了負責南華苑小區5號樓房產開發的開發公司。在門外,記者沒有看到開發公司的牌子。辦公室一工作人員說,該開發公司的全稱是齊齊哈爾南苑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在公司裡,記者見到了該公司的張總。張總說,南華苑小區5號樓的項目不是他負責的,具體事情他不清楚。記者隨即電話聯系了該公司的吳總,但吳總的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房產部門已成立調查組
針對南華苑小區5號樓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向市民銷售住房的行為,記者采訪了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房地產管理局的局長肖鋒。
肖鋒表示,對於南華苑小區5號樓違規售樓的事情,他們已經成立了調查組。經查,南華苑小區5號樓的開發商在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售房的行為,已構成違法售房。同時,給購房者出具的收據和購房合同也不符合規定。
肖鋒表示,他們已經責令南華苑小區5號樓的開發商必須給購房者一個滿意的答復,同時加快建房。根據規定,將對開發商處以1萬元以上的罰款。
購房時不能只圖便宜
肖鋒提醒市民,購房時一定要慎重,不要因為房價低而匆忙進行投資。
肖鋒說,市民在購買期房時,一定要注意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合法手續。如果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即使房價再低也不能買;購房過程中一旦出現問題,不要因為是朋友介紹的不好意思維權;開發商出具的收據或購房合同不符合規定時,購房者應及時讓開發商做出更改,達到規定的模式再簽字,避免日後出現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