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8日訊 依蘭縣達連河鎮55歲農民於加海在鎮衛生院入院治療,在他死亡後的兩天裡,其住院病歷卻顯示他的『血壓正常』,醫院繼續為死者『用藥治療』。
7月9日,於加海的兒子於洪君在父親的病歷中發現,病歷上記錄於加海從7月2日至8日一直住院。但事實是7月2日於加海到達連河鎮衛生院就診,當時診斷為房顫、心衰等,院方要求其住院治療。5日,於加海在未辦出院手續又無家屬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帶著醫生給開的三天點滴藥回家。『6日,父親覺得不舒服,再次被送到鎮衛生院,當日18時就死了。7日、8日的病歷明顯造假!但是醫院卻收取了7日和8日的藥費和住院費。』為此,於洪君先後10多次找到衛生院院長、副院長、主治醫生討說法,均未果。
8月14日,記者來到依蘭縣達連河鎮衛生院,在院方提供的於加海『住院病案』中標明:值班護士分別在2日至7日的每天8時30分為於加海注射了治療藥物,有護士簽字;『體溫單』上顯示,患者7日的血壓為『120/70』,8日的血壓為『124/75』;8日的出院醫囑中還建議其『繼續治療』。隨後,於洪君再次撥通院長曹中海的電話,得到答復說:『衛生局已經罰了我們款,就算了吧。這院長我認可不乾了,也只能賠你點兒錢。』
當天記者來到依蘭縣衛生局,對於此事,醫政股股長石秀玲說:『人死了醫院不知道,還給患者做病歷,結果越做越假,這是醫院管理有漏洞,纔出現這樣的笑話。』據稱,衛生局已於7月31日對此事做出了通報———給予達連河鎮衛生院院長、副院長通報、警告處分,給予主治醫生暫停六個月執業活動處分,並對包括護士在內的四人各處500元罰款。
於洪君說,『事發後的20多天裡,一直是我主動找醫院討要說法,院方至今都沒有針對此事鄭重道歉,也沒有退還多收取的藥費和住院費。』他認為,『衛生局的處理結果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醫院對患者不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