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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為產前診斷立規:發現胎兒異常書面告知孕婦
2009-08-20 14:30:34 來源:生活報 作者:衣曉峰 侯文琰
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日前,黑龍江省衛生廳從技術服務、監督管理等5個方面制定了全省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據省衛生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產前診斷技術是指對胎兒進行先天性缺陷和遺傳性疾病的診斷,包括相應篩查。
細則明確規定,產前診斷技術的應用需以醫療為目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原則,由經資格認定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在經許可的醫療保健機構中實施。產前診斷技術服務應遵循知情選擇和自願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強制性手段要求孕婦進行產前診斷。
細則規定,經產前診斷,發現胎兒患嚴重遺傳性疾病或有嚴重缺陷的,胎兒羊水過多或過少、胎兒發育異常、孕早期接觸過可能導致胎兒先天缺陷的物質、有遺傳病家族史或曾經分娩過先天性嚴重缺陷兒的,經治醫生應向夫妻雙方說明情況,並提出終止妊娠的醫學建議。特別是在發現胎兒異常的情況下,經治醫生必須將繼續妊娠和終止妊娠可能出現的結果,以及進一步的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告知孕婦,由當事夫妻雙方自行選擇處理方案,並簽署知情同意書。對經產前診斷發現胎兒異常但選擇繼續妊娠的孕婦,應進行追蹤監測,並應有詳細記錄。
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