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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規范醫療機構通用名稱 起名稱禁用諧音形容詞
2009-08-25 07:23:32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衣曉峰 姚國峰 吳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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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25日訊 日前,黑龍江省衛生廳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強化依法對醫療機構的校驗。通知特別要求,要規范醫療機構通用名稱,不允許醫療機構利用諧音、形容詞等模仿或暗示其他醫療機構的名稱。

  通知要求,床位不滿100張的醫療機構,每年校驗一次;床位在300張以上的醫療機構,每三年校驗一次。對群眾反映強烈、管理混亂及存在重大醫療安全隱患的醫療機構,由登記機關提前對其進行校驗。校驗中,要規范使用醫療機構通用名稱,不得核定可能產生歧義或誤導患者的醫療機構名稱;不得核定利用諧音、形容詞等模仿或暗示其他醫療機構的名稱;不得以衛生部《診療科目名錄》以外診療項目作為醫療機構名稱;不得以大冠小,超越醫療機構級別限制和行政區劃范圍冠名。如有『黑龍江』、『全省』、『省』、『東北地區』等字樣以及跨地市地域名稱的,以『中心』作為醫療機構通用名稱的,在識別名稱中含有『中心』字樣的,要報省衛生廳核准。以『紅十字會』作為醫療機構識別名稱的,應經省紅十字會簽署意見並報省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據了解,黑龍江省將進一步實施負性事件預警監測機制,對不良積分達到或超過一定分值的,登記機關將予以暫緩校驗。暫緩校驗期內,設床位的醫療機構除急診、急救外,不得開展門診業務、收治新病人和發布醫療服務信息。

責任編輯:邱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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