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25日,哈爾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下發通告加強建設工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通告規定,地鐵施工、房屋建築、土木建築、建築物拆除和房屋修繕、裝飾等施工現場,建築垃圾的產生、拉運、處置應按照相關規定,到哈爾濱市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城管局窗口,辦理建築垃圾處置核准。
建設工地應設置不低於1.8米的實體圍擋,配備相應的衝洗設施,並設置排水溝或污水收集設施。車輛駛出工地前,應將運輸車輛輪胎衝洗乾淨。施工產生的生活、建築垃圾必須及時清運到指定地點。嚴禁將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淆拉運。
對現已開工,未與各區城管部門簽定《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的單位,在本通告發出之日起5日內,與轄區城管部門補簽《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
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