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7日訊 『小區院內不讓私家車進入,要想停車只能花10多萬購買車位!』日前,一些私家車主反映,部分新建的小區實行『全封閉管理』,禁止車輛進入,不買車位的業主只能把車停在小區院外的馬路上。
愛車天天『睡馬路』
家住哈爾濱開發區的趙先生最近十分苦惱,由於小區實行封閉管理,業主只有購買了小區院內的地下停車位纔能進入。為此,他的愛車天天睡在小區院外的大馬路上。趙先生多次找到小區物業諮詢停車一事,但被告知,該小區屬高檔社區,院內不可以隨意停車。私家車要進入必須購買地下停車位,價格在12萬左右。
市民李女士最近在很多新開發的樓盤物色房子,每次看房她最關心的就是車輛可否進入。昨天,李女士打電話諮詢位於群力新區的一個樓盤銷售中心,工作人員說,該小區實行全封閉管理,車輛不能進入,但可以購買小區停車位,價格為16萬左右。李女士說,這不是逼著我們買車位嗎?買房子花去幾十萬,還要再買個車位,負擔太重了!
此舉『保證高品位』?
明明住在這個小區裡,車輛卻不讓進入,很多業主對此表示不解。一些業主說,這樣做不但侵犯了我們的通行權、對小區道路資源的享用權,也給我們的日常生活帶來很多麻煩。針對業主的這些不滿,群力新區一新建樓盤的銷售人員稱,開發商和物業管理部門這樣做並非在為難業主,而是為了保證小區的高品位。據他講,在一些未實行封閉管理的舊式小區,車輛在院內隨意停放,把小區的路面擠佔得水泄不通。除了影響小區的美觀外,一旦發生火災等意外阻礙消防車的進入。如果業主的車輛隨意停放在小區路面,所產生的噪音、尾氣污染,以及視覺上的障礙,會直接降低小區的品位。
禁止入內涉嫌違法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很多新建小區都有業主與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路權之爭』。黑龍江北辰律師事務所漢景文律師稱,開發商和物業管理部門禁止業主車輛進入小區的做法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這意味著開發商的停車位若屬於『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那麼業主將有權利與開發商共同管理。漢律師說,物業和開發商在限制業主車輛進入前,應該征得該小區業主委員會或大多數業主同意,否則就沒有權利限制業主車輛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