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7日訊 (記者 楊禹)27日,黑龍江省有關部門在黑龍江省人事信息網上公布了2010年度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黑龍江省決定組織實施全省2010年度省直49個部門,哈爾濱等13個市(地)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
據了解,全省2010年度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計劃考試錄用3506人。其中省直2222人;市(地)572人;縣(市)273人;鄉(鎮)439人。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各市地組織、人事部門即日起在省內新聞媒體、黑龍江省人事編制信息網www.hljrstbb.gov.cn和東北網www.dbw.cn上發布具體部門的招考計劃及招考條件(鄉鎮機關的招錄計劃及條件另行公布)。
招考對象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應屆畢業生以及2008、2009年畢業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村村大學生計劃』且服務期滿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項目生』)。
3.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
報考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前,1974年9月1日以後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9)報考公安、監獄勞教部門的,需具備規定的人民警察年齡、身體條件及政審條件。
(10)考生與招考單位在職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即: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錄用後構成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不能報考應回避的職位。
鄉鎮招考計劃中標明招錄『項目生』職位的,屬專門招考上述項目生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其他人員不能報考。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在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及農村工作的和縣(市、區)以下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納入我省『三支一扶』等項目生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部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的,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曾受行政處罰勞動教養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近三年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