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7日訊 (記者 楊禹)27日,黑龍江省有關部門在黑龍江省人事信息網上公布了2010年度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黑龍江省決定組織實施全省2010年度省直49個部門,哈爾濱等13個市(地)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
據了解,全省2010年度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計劃考試錄用3506人。其中省直2222人;市(地)572人;縣(市)273人;鄉(鎮)439人。公共科目筆試時間,擬定於2009年10月24日(以准考證上的時間為准)。
招考辦法如下: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與嚴格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用。
(一)筆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一般職位,只考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為200分,總分400分。公安、司法、檢察、法院部門部分職位加試科目分別為《公安基礎知識》、《監獄勞教基礎知識》、《檢察基礎知識》、《審判基礎知識》,統一納入公共科目筆試考試,每科獨立成卷,滿分均為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分別為:(1)公、檢、法、司有加試科目的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加試科目成績+政策加分)×40%;(2)其它職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政策加分)×50%。
加試專業科目的考生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另行確定。
報考法院系統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考生,加試微機打字速度技能測試(每分鍾聽打80個字)。報考法檢系統法警職位的考生,加試體能測試。
公共科目筆試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依據。考試大綱在黑龍江省人事編制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免費下載。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擬定於2009年10月24日(以准考證上的時間為准)。
上午8:30-10:30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上午11:00-12:00公、檢、法、司部門部分職位加試科目考試;
下午13:30-16:00申論;
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准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其他證件均無效)。每名考生需准備黑色碳素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
(二)面試。面試形式、內容和組織原則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用。
進入面試的人選,面試前由招錄機關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主管部門提供的報考者照片及相關信息,與報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現場核對。報考公安、司法系統的考生要進行身高、體重、視力的目測,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或達不到標准的,招錄機關報請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同意後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並依次進行遞補。在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時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將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三)篩選原則。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在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確定面試人選(若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出現並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數量)。招考職位上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時,應當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以及調劑辦法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並在網上公布。調劑後,面試競爭比例必須達到1:3。
法、檢系統實行先報職類,後報職位的方式。筆試前報職類;面試前報職位,筆試分高者,優先選擇職位參加面試。
面試後,將筆試總成績與面試成績累加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考職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若總成績出現並列,分別依次以面試成績、專業(加試)科目考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與考察。由市(地)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會同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實施。
(五)公示及錄用審批。各用人單位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由縣(市、區)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統一進行錄用前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按照程序和管理權限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凡享受政策性加分錄用的公務員,必須在所錄用機關工作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