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黑河市嫩江縣市民陳某、劉某、孫某合伙盜竊了韓某的電腦和打印機後,去另一門市銷贓。沒想到該門市也是韓某所開,劉某、孫某被當場抓獲。近日,三人被嫩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
5月14日,陳某、劉某、孫某經預謀後,竄至黑河市清豐縣韓某的裝修門市內,盜走電腦主機一臺,佳能激光打印機一臺,共價值2700元。5月15日,陳某和孫某去嫩江縣第四小學樓下一打印門市,打算把偷來的東西賣掉。沒想到,此門市也是失主韓某所開,孫某和劉某銷贓時被當場抓獲,陳某丟下東西倉皇脫逃,但不久也被抓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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