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31日訊 今年6月哈爾濱市啟動了大學生醫保,9月份,新入學和原在校的大中專學生都可參保。通過『基本醫保+補充醫保』的模式,將大大降低個人醫療負擔比例。
參保後享哪些待遇
據介紹,大學生參保後,將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及特殊疾病門診醫療待遇,日常門診醫療仍按現有規定由高校承擔。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部分為發生符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內,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
參保大學生進行惡性腫瘤放化療、重度尿毒癥的血液(腹膜)透析治療、腎移植手術後的抗排異治療的、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和系統性紅斑狼瘡需要門診治療的,可申請特殊疾病門診。一個年度內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8.5萬元。基本醫療保險諮詢電話:12333;補充醫療保險諮詢電話:84888208。
假期生病可以報銷
據介紹,參保大學生在放寒暑假、實習期間,在外地發生的符合基金支付范圍的急診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可持相關材料,到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因意外傷害發生門診或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暫由個人現金墊付,診療結束後,持相關材料到中國人壽哈爾濱分公司各支公司辦理相關事宜。
參保醫療待遇舉例
參保學生劉某,因患病在哈爾濱市城鎮居民某三級定點醫院住院,醫療費用共計5300元,其中使用醫保目錄外藥品及相關檢查醫療費660元,醫保目錄內乙類藥品及特殊檢查自付醫療費210元。
一、個人承擔部分:
自費660元;先自付210元;起付標准400元。住院總費用減去這3項個人先支付部分的醫療費用後,為(5300元—660元—210元—400元)4030元。三級醫院個人自付比例為30%,起付標准以上由個人按比例負擔的費用為(4030×30%)1209元。上述相加,個人承擔金額為(660+210+400+1209)2479元。
二、統籌基金支付部分:5300–2479 = 2821元。
三、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其個人承擔部分的2479元,還將按比例給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