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7日訊 一名六旬老漢想通過婚姻介紹所尋找伴侶,不料陷入尷尬境地。近日,卜老漢向記者講述了他征婚被騙的遭遇。
據了解,卜老漢離婚已十多年,退休後希望找個伴兒共度晚年,半個月前他無意中看到一則征婚啟事:一劉姓女子有房有車且經營一家玉器商店,欲覓65歲以下單身男子。經婚介所介紹,二人開始交往。在剛見過一面的情況下,中年女子劉某便借口『買新鞋,走新路』要求卜老漢贈送她2000多元的鞋。此後,劉某頻繁打電話約見,吃飯、逛商場都由卜老漢埋單,『女朋友』也回贈了他一套衣服。等卜老漢回到家一看,大為惱火:T恤上有污漬和異味,褲子、腰帶是殘次品。當卜老漢再次給劉某打電話時,對方以『親戚家辦喪事』為由一直推脫不見。其間,卜老漢要求婚介所退還398元的介紹費,未果。
據卜老漢介紹,該婚介所隱藏於安和街附近一棟居民樓內,沒有招牌,屋內很簡陋,一於姓中年女子先收了他50元的登記手續費,他當時拿出100元並未回找錢。在進屋後15分鍾內,於某就打電話叫來征婚的劉某趕來與他『約會』,然後『一拍即合』,再向卜老漢索要398元的介紹費。當他提出開收據時,於某說:『不用開,談不成把錢還給你』。一旁的劉某推他走出屋外,『沒事兒,放心吧』。在二人交往的這些天裡,劉某只字不提其家庭情況,每次問及都說『以後你就知道了』。對於她征婚啟事中提到的有房有車等,卜老漢也從未見過。當卜老漢意識到自己受騙後,正式向劉某提出分手並要求賠償,對方僅同意返還1000元錢了事,而婚介所於某則以1年中繼續為他物色伴侶為由,拒絕退還費用,此後再無音信。卜老漢查詢二人的手機號碼,發現機主並非本人姓名。
目前,卜老漢已向當地派出所和工商管理所報了案,事情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