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7日訊 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民警五天查處五起賣淫嫖娼案件,共查處違法犯罪嫌疑人和行為人十六人,其中刑事拘留介紹容留婦女賣淫違法犯罪嫌疑人二人,賣淫嫖娼違法行為人十四人,罰款六萬餘元。
8月29日,南崗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在檢查南崗區淮河路遼河小區37棟1門市的百合足道館時,將正在該場所賣淫嫖娼的孟某、鄔某和容留賣淫的王某現行抓獲。經審查,上述三人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有關法規,對上述三人各處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0元。
8月30日,治安大隊民警對位於南崗區果戈裡大街31號的南苑E家賓館進行檢查時,發現在該賓館508號房間內有人從事賣淫嫖娼活動,民警迅速將正在進行違法活動的賣淫女彭某和嫖客姚某現場抓獲。經詢問,二人對賣淫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法規對上述二人各處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5000元。
8月31日,治安大隊民警在對南崗區木介街64號鑫夢足吧檢查時,當場將正在該足吧內進行賣淫嫖娼的張某(女)和丁某現行抓獲。經詢問,張某和丁某對賣淫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有關法規對張某處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對丁某處行政拘留15日罰款1500元。
9月1日1時許,治安大隊民警在對南崗區哈達屯的為民旅店進行檢查時,當場將正在該旅店201房間內進行賣淫嫖娼的關某和洪某及涉嫌容留、介紹賣淫的旅店老板李某和趙某現場抓獲。經詢問上述四人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有關法規,對關某、洪某和趙某三人各處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5000元。李某因涉嫌容留賣淫被刑事拘留。
9月2日,南崗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在南崗區林興路利興小區5棟蓮春足道檢查時,將正在該足道按摩間內進行賣淫嫖娼活動的賣淫女衡某和嫖客左某以及介紹容留賣淫的足道老板陳某現行抓獲,並根據賣淫女衡某的供述,將涉嫌嫖娼的張某和李某在一工地附近抓獲。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足道老板陳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他行為人均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5000元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