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記者14日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爾濱正式下發《關於建立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的意見》通知要求:14日起,哈爾濱將建立聯合執法為主要手段的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嚴厲打擊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今後,各級政府部門接到發現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後,要在3個工作日內協同轄區內執法部門督促違法當事人停止建設、限期改正;對嚴重違法違規的建築,依法實施強制拆除。
通知要求,哈爾濱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監察、城管執法等部門將組成聯席會議。依據土地執法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哈市對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項目用地范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將采取以區為主,國土資源、監察、公安、法院和城管執法等部門聯合執法的方式進行集中整治。
通知強調,相關部門將每年對哈市各級政府執行土地監管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年度轄區內違法建設用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5%以上、不足10%的,將扣減下一年度30%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比例達到15%以上的,將不予申報和分配下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此外,哈爾濱將嚴格土地執法監管責任追究。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存在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應報告而不報告或不制止、不依法查處的,在土地供應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等行為的,由監察機關或任免機關按照乾部管理權限和法定問責程序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被列為國家和省重點整改地區或者造成其他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責令其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引咎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