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2日7時許,哈爾濱南崗區某小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老人被面包車撞倒,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警方趕到現場時,『肇事者』主動等在那裡。然而接受訊問時,『肇事者』交代的情況卻與警方勘察現場掌握的情況有出入。最終,這名『肇事者』承認是老板的小舅子開車將人撞死,因為沒有駕駛證,所以找他來頂罪。肇事者、頂罪者和肇事者的姐夫被刑事拘留。17日,肇事者和頂罪者因分別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被哈爾濱南崗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頂罪者描述
與勘察不符
南崗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李麗馨向記者介紹了這起案件。2日7時10分左右,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哈西大隊接到報警,稱南崗區某小區內一輛面包車將一位老人撞倒。民警趕到現場時,傷者已被送往醫院搶救,自稱是肇事司機的關某等在現場,民警將關某帶回。其間,警方得知老人送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審訊中,關某承認自己駕車將老人撞倒。
『但是他描述的事發現場一些情況卻與我們現場勘察的不一致。』辦案民警回憶說,『關某交代開車行駛了70米左右,將老人撞倒,之後他又將車倒至事發地點。而據我們勘察,真實情況卻不是這樣。而且關某在接受訊問時很不自然,我們初步判斷關某不是真正的肇事者。』面對警方提出的眾多疑點,不能自圓其說的關某無奈承認了替別人頂罪的事實,真正肇事者是老板的小舅子任某。當晚,任某被警方抓獲。
肇事者沒駕照
只是第二次開車
那麼事實的真相是如何呢?以下是任某在警方的供述。
我姐夫開了一家代理點,我在那兒打工。事發那天,小區內有一家結婚的,姐夫的微型面包車停在那兒礙事,這家人讓我將車動一動。我就到辦公桌上拿了車鑰匙,開了大約20米左右,從我右側門洞出來一個老頭,因為當時車速較快,我也沒注意看右側。我沒有駕駛證,不太會開車,算這次纔開第二次,一下就把這個老頭撞倒了。我當時非常害怕,就跑回代理點告訴了姐夫,我和姐姐、姐夫趕到現場後,看見這個老頭躺在地上,頭上有很多血。我姐姐報警,『120』來之後將老頭送往醫院。回到代理點後,姐夫說這事兒由他來安排,我就在附近待著。後來,我姐姐找到我說,有人替我頂罪了。
老板說『沒事兒』
打工者來頂罪
警方調查了解到,當日8時許,任某的姐夫給平時開這輛車的司機關某打電話。關某這幾天家裡蓋房子,向老板請了假,此時正在離家不遠的早市買菜。老板在電話裡說他小舅子開車肇事,把對方的腿撞傷了,讓關某趕快回來。
關某趕到代理點後,老板說小舅子沒有駕駛證肇事,弄不好要判刑,而且讓保險公司賠償損失,沒有駕駛證肯定不行,所以讓關某到交警隊頂罪。見關某不同意。老板再三保證說沒事兒,而且老板平時對關某非常不錯,最終關某答應了頂罪。
在代理點,老板給了關某一些錢,囑咐關某到警方這樣交代:肇事後,關某跑回代理點告訴了老板,讓老板把人送到醫院,自己回家取錢去了。至於肇事的原因是早晨沒睡醒。就這樣,關某來到事發現場,被警方帶走。
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文中除警方人員,其餘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