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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節日『血拼』應有度 積分『蛋糕』不好吃
2009-09-27 14:33:22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戴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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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27日訊 刷信用卡得積分可以換購很多禮品,這些誘人的禮品由於不需要花錢購買,只是用平時刷卡消費積累的積分換購,吸引很多人為了積分瘋狂刷卡消費。尤其到了節假日,各家發卡機構更是推出了積分翻倍、積分換機票、消費打折、積分送禮品等諸多活動。積分換購是否真的如宣傳的那樣給消費者帶來實惠,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一定要謹慎對待。

  節日消費積分翻倍

  針對『十一』消費高峰的到來,各銀行紛紛准備大展拳腳,記者近日致電多家銀行發現,繼聯合商家積分送禮等傳統促銷手段之後,『積分翻倍』、『積分兌現金』將成為本次『十一』各銀行信用卡刷卡促銷的主打武器。

  『國慶期間在我行名錄上的商家進行刷卡消費,就可獲得9倍積分。』一家銀行信用卡部客服人員對記者表示。而之前,信用卡最高積分翻倍僅為3倍。顯然,銀行開始在『倍』數上做起了文章。

  另一家銀行則打出了『積分當錢花』的宣傳口號。據了解,這家銀行推出的活動是,信用卡中的積分可以像錢一樣使用,您可以用這些積分在指定商店購買自己中意的商品,這家銀行規定,每25個積分可以抵用一元錢。

  從這些活動中可以看出,為了吸引消費者在國慶期間刷卡消費,各家銀行都使出了積分這個撒手?。但有關人士指出,信用卡積分看起來很美,但持卡人還要多長幾個心眼。最主要的是各家銀行規定的積分有效期不盡相同,有的銀行規定積分的有效期為1年,有的則規定最長為2年,還有的規定信用卡積分在信用卡有效期內有效,過了期限後就會清零然後重新計算。

  據介紹,認清積分累積規則也非常重要。一些銀行中有的規定每消費20元人民幣或2美元累計1分,還有的規定每消費1元人民幣積1分。表面看來,這兩種政策只是金額多少的差別,但如果持卡人的信用卡正好是前者,就需要盤算一下有多少消費因不滿20元而被『白白浪費』。

  積分換禮品看起來很美

  積分換禮品似乎看起來很美,但持卡人只要稍微注意一下銀行給出的兌換清單就會發現,大部分禮品對於普通的持卡人來說無異於『水中望月』。采訪中,一家銀行的信用卡推銷員向記者介紹,這家銀行現在正在舉辦刷卡消費優惠活動。國慶期間刷卡消費獲得的積分可以換取更多消費品,而且實行刷1元得5分的積分促銷。記者查看了推銷員提供的積分禮品單,其中,如果用積分換一臺42英寸的液晶電視機,就需要280萬個積分,還要額外付給銀行1000多元。按照銀行累積積分的規定,消費者只有刷卡消費50多萬元,纔有資格兌換這一禮品,這對一般的消費者來說,可能性極小。

  采訪中記者發現,各家銀行為積分兌換禮品設置的門檻大都不低,以某國有銀行積分規定為例:積攢8萬分(1元人民幣換1個積分)僅能兌一個進口品牌的電吹風機,高檔點兒的禮品,幾乎都設立了刷卡消費10萬元以上門檻。而像攝像機、筆記本電腦、液晶電視等奢侈消費禮品,如果想用積分換得,那幾乎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某銀行積分兌換表規定:佳能攝像機需101萬積分;42英寸液晶電視需551萬分;筆記本電腦需600萬分。以信用額度最高為5萬元的持卡人為例,即便每月均刷爆信用卡,要獲得一臺筆記本電腦,也需10年時間。

  記者了解到,雖然發卡機構推出了刷卡得積分的活動,可並非每次刷卡都能得到積分,如類似購車、購房以及購買家具等大宗消費,銀行之前都與商戶簽訂了刷卡合約,這樣的消費一般都不累計積分。如果除去這些大宗消費,對普通工薪族而言,想要得到銀行提供的大獎無異於畫餅充飢。

  攢積分不如花錢買

  大部分理性持卡人,都會在積分達到一定程度後,再去選擇對應的換購禮品。但現實生活中,不乏一些持卡人出於對換購禮品的『瘋狂熱愛』,單純為換禮而去消費、湊積分,並樂此不疲。

  在一家外企就職的白領黎旭說,刷卡消費由於沒有花現金時心疼的感覺,因此,很容易就超出了限額,有時自己還會為了多一點積分,買一些並不特別需要的東西。

  專家建議,瘋狂追逐積分換禮不可取,這樣做很容易陷入積分設下的債務怪圈而不能自拔。以某銀行信用卡為例,其積分兌換單顯示某品牌蠶絲被的兌換積分需10萬分,持卡人要消費10萬元纔能換到。記者查到,該蠶絲被商場銷售價為299元,也就是說,如果真的特別喜歡該品牌蠶絲被,大可直接購買,為湊積分而過度消費,或買一堆並不實用的東西,實在不劃算。

  理財專家指出,積分換禮是信用卡常用的促銷手段,越高檔的禮品,對應的積分門檻就越高。持卡人最好抱這樣的心態:正常需要時纔去刷卡,當積分達到一定程度時,再去選禮品。這樣不但有效地發揮了信用卡的便利功能,更能享受到心儀的禮品,可謂雙重收獲。切不可只是為了積分而刷卡消費,持卡人必須分清積分和花錢的關系,更要理性地對待積分的誘惑,遠離積分消費的『怪圈』。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