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日訊 9月30日,哈爾濱市政府召開全市供熱動員大會,下發《關於切實做好2009至2010年度城市供熱工作的通知》,明確了今冬熱費的標准、支付辦法、補貼范圍等。今冬,熱費將由用熱戶家庭先行支付,待市政府相關政策出臺後,單位、企業將所應承擔的部分一次性發放給職工個人。市委常委、副市長王世華出席會議並講話,市政協副主席魏偉宣讀了《關於切實做好2009至2010年度城市供熱工作的通知》。
熱費報銷變直接發放
根據《通知》,本供熱期實行新的熱費交繳辦法,即由用熱戶家庭先直接向供熱企業支付熱費,待市政府相關政策出臺後,再由單位、企業將應由單位、企業承擔的部分熱費一次性發放給職工。職工先行墊付的熱費,應在2009年12月31日前補發到位。
據了解,市政府相關政策是指『熱改方案』。目前初步確定的原則是將單位、企業應報銷的熱費,變成工資組成部分,直接發放給職工,報銷渠道、報銷對象等不變,報銷標准按職工享受的面積進行核算。熱費交繳方式的變化,可以解決『報男不報女』等問題。
標准仍為每平方米40.35元
《通知》規定,2009年10月20日至2010年4月20日為供熱期,室溫標准仍為6時至21時18攝氏度,其餘時間16攝氏度。10月20日開栓前燃煤儲存率要達到70%,供熱期期間,具備連續供熱條件的要實行24小時連續供熱。
據介紹,鑒於今年煤炭價格仍然居高不下,與去年基本持平,目前尚不具備下浮供熱價格的條件。為確保今冬供熱,本供熱期將繼續實行去年的煤熱價格聯動政策,即居民熱費每平方米使用面積40.35元。目前,哈爾濱市各供熱企業開栓准備情況好於去年,全市共儲煤260萬噸,儲煤率達56%。
『七種人』享受熱費補貼
《通知》明確,『七種人』享受政府熱費補貼。其中『五種人』的熱費全部由政府支付,即居住城市供熱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無工作單位和單位關停破產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企業退休建國前老軍人;另外『兩種人』由政府承擔90%,即居住城市供熱住房的市、區屬國有關停破產企業離休人員(不含由市離休乾部管理中心支付熱費的離休人員或關停破產時已向個人支付熱費的離休人員),進入社保領取養老金的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不含破產時已從破產費中預留並委托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采暖費的退休人員,或企業破產時已向職工個人支付熱費的退休人員)。
根據《通知》,供熱保障對象屬離退休人員的,其住房使用面積控制標准按照哈房改組字(1994)2號文件規定執行,其他供熱保障對象住房使用面積控制在45平方米以內。低於控制標准面積(含標准面積)的,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算,超出控制標准面積的熱費全部由個人承擔。供熱保障對象有兩處以上住房的,僅對其本人在哈市區內居住的1處住房給予補貼。居住非城市供熱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每戶每個供熱期給予一定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