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6日訊15日,哈爾濱市供熱辦公布市、區供熱服務監督電話,市民遇到『冷屋子』等問題可直接撥打電話投訴。今冬供熱期,計量收費、熱費明補、減免條件等系列試點或新政策開始陸續執行。開栓在即,市供熱辦負責人對今冬供熱的幾個關鍵問題進行權威解讀。
熱費:實現『暗補變明補』
由於今年煤炭價格與去年價格基本持平,哈爾濱市繼續實行去年的煤熱價格聯動政策。目前哈爾濱市熱價標准為:居民用戶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40.35元收取,非居民用戶每平方米使用面積44.49元收取。城市居民住宅供熱的使用面積包括套內使用面積、用熱的陽臺面積及供熱的公共面積。有供熱設施的陽臺面積計入供熱使用面積之中。陽臺沒有供熱設施,但與供熱房間相連,沒有隔斷,沒有門的,陽臺面積計入供熱面積中。
與往年比,今冬熱費最大不同在於,將實現『暗補變明補』,在原標准、原渠道、原報銷對象『三個不變』的原則下,由熱用戶直接向供熱單位全額繳納熱費,供熱單位直接向熱用戶收繳熱費。待市政府相關政策出臺後,將由單位承擔的部分熱費一次性發放給職工個人。職工先行墊付的熱費,應在2009年12月31日前補發到位。
用戶逾期未交納熱費,供熱單位可以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所欠熱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按日加收滯納金。
減免:『七種人』需提供證件
哈爾濱市『七種人』熱費補貼每年審批一次,熱用戶需將材料提供給供熱單位,由供熱單位負責錄入供熱保障審批系統,由相應認定部門進行認定。按照供熱保障對象不同,需相應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領取證、低保金領取存折;《在鄉復原軍人定補領取證》或《殘疾軍人證》或《三屬定期撫恤金額領取證》;《哈爾濱市就(失)業登記證》(已進行失業登記正在領取失業保險);《中華人民共和國老乾部離休榮譽證》;經批准企業關停批復件(復印件),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裁定書或政府對企業實施政策性破產的批復件(復印件);房屋產權證(或公有住房承租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戶口;身份證。
室溫:按老條例不低於16℃
由於《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沒有修改完成,目前哈爾濱市供熱室溫仍然按照原規定執行,在供熱期限內(2009年10月20日至2010年4月20日),居民居室內6時至21時的溫度應達到18℃以上,其他時間不得低於16℃。用戶室內溫度不達標可向供熱單位投訴,對於檢測結果存在爭議的,可由當地供熱主管部門或法定計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哈爾濱市法定室溫監測部門為哈爾濱市計量檢定測試所(珠江路5號、電話82311584)。供熱單位在接到市民投訴後,應在24小時內采取措施改正,或提出處理方案。用戶投訴之時起72小時未能改正的,供熱單位應自用戶投訴之日起,按日折算標准熱價退還用戶熱費。
供熱服務監督電話
市政府:12345
市建設系統:12319
市物業供熱集團:
53917373(晝)53917350(夜)
道裡區供熱辦:84502319
道外區供熱辦:88944375
南崗區供熱辦:82708055
香坊區供熱辦:87932711-877/836(晝)87932711-811
松北區供熱辦:88080677
平房區供熱辦:86520647
呼蘭區供熱辦:57371328
阿城區供熱辦:537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