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10月16日訊 隨著今冬征兵工作逐步開展,有關士官制度改革的相關問題也成為廣大市民關注的焦點。近日,記者從市征兵工作領導小組獲悉:《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公布,新的士官制度將於今年年底全面施行。
據了解,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主要有七項內容,一是擴大士官編制規模。在不突破現行士兵編制總員額的前提下,適當增加了中、高級士官編配比例,相應壓減了義務兵、初級士官編制。二是改革士官服役制度。取消了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士官初級、中級、高級三個服役等級,由逐期選取調整為逐級選取,初級士官最高能服役6年,中級士官最高能服役8年,高級士官服役能達到14年以上。三是調整士官軍銜設置。改革後,志願兵役制士兵隊伍的名稱為『士官』,其軍銜稱謂由低到高分別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四是改進士官選拔辦法。改革後將拓寬士官來源渠道,建立士官注冊制度,實行專業技術士官任職技能資格制度,同時,還將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以保證士官選取的規范、公正和高質量。五是完善士官培訓體系。每年新選取的士官都能經過資格培訓,晉級的士官能按崗位需求進行昇級培訓,凡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不得選取晉級。六是提高士官工資待遇。這次改革,提高了中高級士官的工資待遇,調整了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符合國家專業技術人員技能等級與工資待遇掛鉤的做法。
另外,此次改革還對規范士官技能考評、改進士官編制管理辦法等作了具體規定,明確了考評的組織程序、內容標准、實施辦法和編制管理權限,使士官管理體系更加科學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