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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聽證人員稱三筆費用不應計入水價成本
2009-10-16 09:11:12 來源:生活報  作者:孫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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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哈爾濱新一輪水價調整聽證會將於下月召開,價格調整就免不了要談到水價成本問題。那麼,哈爾濱在制訂水價時,其成本究竟都包括什麼?水價如何調整纔合理?15日,記者采訪了曾經參加2007年水價調整聽證會的聽證人員鄭鋒,請他仔細計算一下水價成本。

  據了解,影響供水價格的因素有很多。水資源狀況、供水直接和間接投入等都會影響到用水的價格。哈爾濱市水資源量十分缺乏,人均佔有量只有1350立方米,約佔全國人均水平的1/2。市區人均佔有量更少,僅為228立方米。每天大量水被消耗掉,也使得哈市水資源短缺的問題更加突出。為此,許多城市把提昇用水價格作為節約用水的控制手段之一。

  另外,近年來,與水成本相關的煤、電等資源類產品獲取成本在不斷提高,直接波及到水成本的提高。哈市供水部門曾一再表示,隨著磨盤山水源的供應,哈爾濱市自來水成本也在提高,目前水價已經低於供水成本。

  調整城市水價已是大勢所趨。冰城百姓最為關心的是水價咋漲纔合理?對此,參與上一次水價調整聽證會的黑龍江三維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鄭鋒認為,2007年水價調整聽證會的主要內容雖然是污水處理費用,與這次聽證會內容不同,但都是涉及到水價的問題。鄭鋒表示,自己在參加2007年聽證會時曾發現,有些費用計算值得考究。

  第一筆費用:社會公共福利支出費用是否應該計入水價成本曾一度被人們所關注。鄭鋒認為,社會公共福利支出已經由財政承擔了,這筆費用不應該再計算到成本當中。

  第二筆費用:有些公共費用如供水企業在處理雨水時,所消耗的費用已經被納入到了市政承擔,但是往往在計算水成本時又將它單獨列了出來,重新計費,顯然不被人信服。

  第三筆費用:制水費、管理成本、銀行代收等業務的銷售費和貸款利息等財務費用是否應該被計算到水價成本之內,尤其是供水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費用更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在供水企業提出的為了磨盤山工程,供排水集團向銀行貸款45億元,僅貸款利息就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也讓企業背上了沈重的擔子。對此,鄭鋒認為,貸款所發生的利息確實對企業而言是個負擔,但企業所發生的利潤是否與公眾分享了,如果公眾分享到了供水企業的效益利潤,那麼承擔貸款利息也算合理,但現在許多人並沒有看到或者沒有明顯地享受到企業的效益利潤,所以供水企業貸款利息是否應該由公眾分擔應該廣泛討論。

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