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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秋實裝飾公司偷工減料 卻把顧客告上法庭
2009-10-21 11:19:25 來源:大慶晚報網絡版  作者: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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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1日訊 近幾個月,東風新村的孔女士夫婦便開始鬧心,因為新房經大慶市秋實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秋實公司)裝修後,問題連連,苦不堪言。

  買新房先裝修

  去年6月,孔女士和丈夫宋先生在東風新村買了一處新房。當月25日,新房鑰匙到手後,孔女士夫婦聯系到秋實公司,希望對方來完成裝潢工作。

  同年7月1日,他們同秋實公司簽訂了房屋裝飾合同,並規定裝潢全部費用為26000元。

  當月25日,新房裝修完畢。由於秋實公司未按房屋設計圖紙上的標准施工,再加上房屋裝修存在多處瑕疵,孔女士夫婦決定,剩餘的4150元裝修費暫不支付給對方。

  裝修完問題多

  然而,當孔女士夫婦住進新房後,卻發現陽臺上的大理石都是用膠粘在一起的,洗手間連防水都沒做,致使鄰居家遭受『水災』。

  孔女士曾找秋實公司,可對方卻一直未上門維修。最終,在湖濱佳苑物業的配合下,洗手間漏水的情況纔得以解決。事後,該物業給孔女士開具了洗手間漏水是由秋實公司未做防水所致的證明。

  『房屋裝潢成這樣,可秋實公司卻堅持要討回剩餘的4150元裝修費。幾個月前,秋實公司負責人段立秋為了討要欠款,還把我和我丈夫告上了法庭。』孔女士說。

  『秋實』圖窮匕首見

  4月7日和6月26日,高新區人民法院對秋實公司狀告孔女士夫婦欠施工費一事,進行了公開審理。

  孔女士說:『我原以為秋實公司狀告我和丈夫,是由拖欠4150元施工費所引起的。沒想到在法院開庭時,起訴書上卻多出了5638元。』秋實公司說,這5638元是附加費用。

  在法庭上,孔女士說:『合同上有規定,增加施工項目及材料變更時,應由雙方協商價格並簽署驗收單。可秋實公司的附加費用單上,卻沒有我和我丈夫的簽字。』

  對於孔女士的質疑,秋實公司未能提供證明該附加費,是由雙方同意下所產生的證據。

  孔女士說:『我和丈夫讓秋實公司幫我們打造一個長度為4.55米的櫥櫃,而且該數據在雙方的合約上也有具體體現。可沒有想到在法庭上,秋實公司出示的合同,卻寫明櫥櫃的長度為2.455米。面對這個突如其來的數字,我丈夫提出做筆跡鑒定,而秋實公司卻不同意,稱合約上櫥櫃長度的數據是自己搞錯了。』

  孔女士說:『既然合約上寫明了裝修總費用為26000元,我會把剩餘的錢給秋實公司。但那多出來的5638元錢,我是堅決不會給的。』

  據了解,該案件判決結果將在近期內公布。高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白景權提醒廣大市民,近年內,我市市民由於房屋裝修所引起的糾紛逐漸增加。這就要求市民在選擇裝潢公司時一定要慎重,盡可能地選擇信譽好、規模大的裝潢公司。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