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10月22日訊
飛來橫禍
1995年,離婚不久的閆加平,與自稱張麗的女子談起戀愛。張麗借閆加平的自行車用,事後稱自行車丟了。閆發現書櫃裡的自行車證也不翼而飛,不由對眼前這位女友產生了懷疑。
經過一再追問,閆驚訝地得知:張麗真名叫張青霞(化名),自行車是她借給別人了,但一時找不到借車的人。對張青霞失去信任的閆加平,要求張青霞留下手上的一枚戒指做抵押,待自行車歸還後,原物送回。
閆加平萬萬沒有想到,正是這枚戒指給他帶來了災難。
張青霞離開後,直接去富拉爾基公安分局興隆派出所報案,稱閆加平對其實施了搶劫、強奸。1995年4月3日,富區警方將閆加平拘傳,並以涉嫌搶劫和強奸進行調查。4月4日下午,以搶劫的罪名,閆加平被送入市收容審查站,關押了66天之後,取保候審。
至此,閆加平已是聲明狼藉。然而禍不單行,閆加平的房子竟被前妻撬佔,與前妻的離婚協議書表明該房歸閆加平居住,但警方仍支持佔房者所為。隨後閆加平被以『在取保候審期間不能老實改造,並有出逃危險』為由,收容審查,這一次長達277天。
1997年2月4日,閆加平在看守所被囚禁109天後,再次被取保候審。
漫漫伸冤路
從1995年到1997年,閆加平的命運發生了悲劇性的轉折,先是牢獄之災,後失去了房子,在閆加平被收容審查期間,工作單位以其連續曠工超過15天為由,給予除名。閆加平倍受打擊下,精神受到嚴重刺激,經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鑒定為:?病性精神病。
閆加平現任妻子王長金,深知丈夫的冤情,一直沒有放棄為閆加平伸冤的努力。2005年4月29日,富拉爾基公安分局以『我局辦理的閆加平搶劫沒有犯罪事實』為由,對閆加平一案作出了撤案決定。在歷經十年折磨後,閆加平終於被洗刷清白。閆加平妻子王長金申訴上訪,引起了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馬佔江和市信訪辦督察專員楊榮華的高度重視,要求對案件重新復查,並向副市長孫玉生匯報了案情。同年7月22日,富拉爾基公安分局最終向受害者下達了《確認違法行為決定書》,徹底為閆加平平反。
2008年12月12日,經辦閆加平案子兩辦案人,被建華區人民法院判玩忽職守罪。
艱難恢復工作
十年冤案昭雪,閆加平夫婦本該放松放松了,但又有一個問題擺在了面前:沒有了工作,生活就失去了保障。
富拉爾基公安局所下達的《確認違法行為決定書》中寫到:閆加平的工作被除名,與富拉爾基公安分局辦案羈押有因果關系,可閆加平要求恢復工作卻遭到了拒絕。
為此,富區政法委副書記樊兆令、綜治辦主任侯影,多次陪同王長金到有關單位,協調閆加平的工作。除此之外,區紀檢委和信訪部門領導也為閆加平恢復工作,一直東奔西走。
今年9月25日,閆加平終於恢復了工作,他和妻子的生活重歸於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