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31日訊 記者從市就業局了解到,隨著新《就業失業登記證》換發,《再就業優惠證》將成為歷史。根據政策規定,原持《再就業優惠證》且未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稅收優惠、社保補貼的人員,今年年底前仍可進行申請,明年起,新申請不再受理。今後,就業優惠政策統一以新《就業失業登記證》為依據。
新政策規定,符合辦理新《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包括各類學校畢(肄)業、就業轉失業等9類人員,與原《再就業優惠證》相比,將高校畢業生、非國有企業失業人員等納入就業扶持范圍,覆蓋范圍擴大。在優惠政策方面,就業困難人員將享受到更多照顧。
據悉,符合辦理新《就業失業登記證》條件的人員,可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進行初審。為保證換發順利進行,各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已培訓完畢,設備配套到位。市就業局要求,要嚴格辦理程序,嚴守辦理期限。截至目前,全市已審核受理失業登記571人,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467本。
此次換發新《就業失業登記證》,是將原《再就業優惠證》和《就(失)業證》進行統一和規范。原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失業人員中,有部分尚未進行小額擔保貸款、社保補貼和稅收照顧政策申請,這三項主要優惠政策申請和審批時限為12月31日。明年起,不再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的申請進行審批。已審批的,仍按規定享受期限執行。
市就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失業保險待遇期滿及陸續期滿的失業人員,可隨時換發新《就業失業登記證》。上述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中,已申請了優惠政策的人員,其享受的政策將在新《就業失業登記證》上進行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