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兩天前,哈爾濱市道裡區多部門聯合展開集中拆違行動,依法拆除了位於市郊的三處九棟小產權房,面積共14600餘平方米,案值上千萬元。其中一棟是已經交付使用的七層樓房。
一次就拆除了上萬平方米的違章建築,可謂戰果輝煌。然而對這一消息,筆者卻且喜且懮。
喜,是為有關部門雷厲風行的作法叫好。建設小產權房等違章違法行為,偷逃稅款,濫用土地,破壞城市整體規劃,擾亂房地產經營秩序,所以必須打擊懲治。不管是誰建的,也不管建到了什麼程度,只要是不合法的,都應堅決拆掉,恢復土地原貌,這是『必須的!』只有這樣,纔能形成執法強大的震懾作用,扼制當前私建濫建小產權房的不良勢頭。不久前,武漢市就對一國有企業在建的20層大樓嚴厲查處,因為該建築只審批了12層,屬超高建設,執法人員拆除了超出審批的8層樓,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不過,在叫好的同時,我們也不禁有些惋惜。上千萬的房產剛剛建成,用了那麼多鋼筋水泥構築而成,又耗費了多少人力,就這樣在鏟車的轟鳴中變成一堆碎磚爛瓦,成了違法行為的犧牲品!這個代價是不是有點大了?而且,除了建,拆的過程也耗費了政府大量的行政資源。
那麼,這種浪費是不是無法避免的呢?
在這裡,我們需要反思兩個問題。其一,為什麼執法部門沒能早一些制止違建行為,而不是等大樓封頂甚至進戶了纔去『秋後算賬』?武漢拆樓事件發生後,許多網友也提出了類似的疑問。因為非法建設不是一兩天就能完成的,從挖地基到交付使用,有的甚至要持續近一年。如果在進行中,就被管理部門發現並介入,拿出比『叫停、貼封條、下約談通知』等更有效的手段來予以制止,巨額損失也許就不會產生了。
其二,為什麼一些單位和個人罔顧法律法規,不聽勸阻,頂風濫建?就是因為某些人曾在這方面嘗過甜頭,在把『生米做成熟飯』之後,有關部門並未嚴格依法行事,而是將錯就錯,以『罰款補足手續』等方式進行處理,交錢了事。於是其他人也紛紛效仿,助長了私建風氣。武漢市的那家違建單位的負責人就坦言:建之前就已經把罰款准備好了,只是沒想到這次查處得這麼狠!可見,私建濫建現象屢禁難止,與個別管理部門的軟弱和執法隨意不無關系。
城市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前期對違法行為制止不力,必然導致後期糾錯成本和難度的增加,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所以,拆違『戰果輝煌』固然可喜,但由此暴露出的城市管理中的問題更應引起重視。希望有關部門能在執法理念、執法方式上不斷探索,建立起長效機制。一方面,繼續『狠』下去,有錯必糾,持之以恆,而非心血來潮,只抓『倒霉的』;另一方面,把管理關口前移,提高行政效率,減少執法成本。什麼時候拆違的面積越來越少了,甚至無違可拆了,也就說明我們的管理真的提昇到一定水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