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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人行道上闢建停車場 臨街單位需申請車停門前
2009-11-04 07:03:0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趙政府
東北網11月4日訊 近日,哈爾濱市城管部門公布了將在人行道上闢建停車場的消息。部分市民認為,根據有關要求,機動車嚴禁在人行道上行駛,以防壓壞步道板。現在卻要大面積在人行道上建停車場,步道板能經得起機動車碾壓嗎?
據哈爾濱城管局道橋處停車場管理科科長洪沛介紹,在選擇人行道作停車場時,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人行道寬度必須達到5米以上,既方便市民停車,又保障行人相對安全。劃完停車線後,根據街路繁華情況,給行人預留2-3米的行走寬度,且不能佔壓盲道;二是道路承載力符合相應的停車標准,對沒有達到承重要求但有停車需要的,要對人行道進行改造,采取硬鋪裝,以達到停車需要。人行道上設立的停車場僅供小型車輛停放使用,禁止大型、特種車輛和機械設備佔用。對於被壓壞的步道板,由停車場設立單位修復。
還有市民諮詢,臨街單位門前的人行道建停車場後,本單位的車停放是否需要交錢。關於這個問題,哈爾濱城管局道橋處楊秀英處長表示,如果臨街單位門前的人行道未闢建收費停車場,而臨街單位有停車需要的,可向城管道橋部門申請設立專用停車場,經道橋部門勘察符合設立專用停車場的,將頒發專用停車場證件。如果臨街單位的車停放在門前設立的收費停車場,需要交納停車費。
根據《哈爾濱市整頓人行道停車場工作實施方案》,11月20日前,將在不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利用哈市城市道路紅線以內的人行道、公共廣場等設置停車場,預計增加停車泊位1萬餘個。
責任編輯: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