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0日訊11月6日,媒體以《英勇村收電費讓『村民』不明白》為題,報道了臥裡屯英勇村附近原公司農場內,住著12家外來搞養殖的住戶,英勇村負責向他們供電,但電價忽高忽低,而且同其他的村民不一樣。這些外來戶已向村裡交納了一年多的電費,但至今不知道自己用的是民用電還是商用電,而且,也沒有人告訴他們。
該報道見報後第二天,記者接到了該村養殖戶的電話稱,家裡的電被掐了。
養殖戶李宏臣告訴記者,報道見報當日,村裡來人抄電表。7日9時許,李宏臣等十幾戶村民被通知到村裡交電費,按統計,一共是800多元,十幾家像以前一樣,將電費湊齊後,由李宏臣送到了村委會。
但到了村委會,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村委會一位姓倪的收費員告訴李宏臣,以前收的電費是村裡給減免過的,現在村裡不打算給他們減免了,也就是說,根據新的標准,這12家當月的電費要達到1700多元。
李宏臣當即提出質疑,而收費員告訴他,不按現在的規定交錢,就給停電。
李宏臣准備回去和其他住戶交代此事,但回去後他發現,十幾家的電已被停了。
李宏臣告訴記者:『我們停電停怕了,上次停電我們損失慘重。於是,十幾戶村民聚在一起研究了一下,最後決定,村裡讓我們交多少我們就交多少,只要不停電就行。』
當日13時許,李宏臣帶著十幾戶村民交的1700多元電費再次來到村委會。
『村裡領導說,我們交不交電費村裡都不會再給我們供電了。』李宏臣無奈地對記者說。
11月9日,就該村12家外來戶被停電一事,記者聯系到了英勇村的華書記,華書記表示,確有停電一事,是因為養殖戶拖欠電費,而且今後也不會向以前一樣給他們減免電費,會依據物價部門規定的標准對其進行收費。
華書記表示,這十幾家外來戶,依據物價部門的標准把電費交清,村裡就給供電,但至於物價部門規定的電費是何標准,華書記始終沒有明確。
隨後,記者來到龍鳳區供電局。該局的趙副局長告訴記者,因為電網改造的原因,他們剛剛接管英勇村供電一個多月,供電局對英勇村收取的電費,還沒有實施『抄表到戶』,而是以英勇村總表顯示的電字進行收費,收費執行的是民用電的標准。
趙副局長還表示說,供電局只根據英勇村總表的用電量收費。至於英勇村怎麼向村民收費,與供電局無關,他們也無權過問。
在龍鳳區供電局,記者沒有查詢到英勇村有商業用電的記錄。
但趙副局長表示,村裡到底有沒有商業用電,需要在本月底,龍鳳供電局正式對英勇村進行『抄表到戶』後,纔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