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0日訊 一名信用社的儲蓄員,利用職務之便,將12名儲戶存款折上的480萬元『偷』走,用來結婚買房、買車、炒股,住高級賓館等揮霍。然而,這名假大款只瀟灑了不到16個月,就露餡了,被紅崗警方抓獲。
『我們單位的儲蓄員郝明(化名)多次挪用儲戶資金,數量不小……』2009年2月21日一早,我市某信用社主任姜某急匆匆來到紅崗分局報案,請求警方介入調查。
接警後,紅崗分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刑偵三隊隊長韓志冰負責立案調查。偵查員隨即向該信用社的上級主管部門通報,請求派員協助調查;隨後,偵查員又找到郝明談話,並暗中對其控制,以防其逃跑;隨後,偵查員根據郝明經手的業務,調取活期儲戶的交易明細。經過3天的查證,發現有4個活期賬戶的資金被多次挪用。
掌握了證據,偵查員開始對郝明展開審訊。起初,郝明百般抵賴,關鍵時刻,偵查員拋出證據,讓郝明低頭認罪。交代了那4個賬戶的10萬元錢,是他做的『手腳』。
初戰告捷後,偵查員乘勝追擊,將郝明帶回分局繼續審訊。在強大的政治和心理攻勢下,郝明繳械投降,交代了從2007年10月份開始,利用職務之便,挪用12個活期賬戶上的資金共計480萬元。
『看到別人出入高級賓館、吃海鮮大餐、穿名牌,就感到心理不平衡。』郝明坦言,他每天都接觸儲戶的賬戶,看到那麼多錢,再加上一些酒肉朋友很瀟灑,尤其是眼瞅著要結婚了,可囊中羞澀,就萌生了邪念。就這樣,不到16個月,郝明挪用侵佔儲戶資金高達480萬元。
『現在很後悔,不該那樣蔑視法律呀!』10月7日,接到法院判決入獄的法律文書,郝明流下悔恨的眼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