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哈爾濱11月10日專電(記者 高增雙) 近日,哈爾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臺《關於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的若乾意見》,明確將放寬企業住所登記條件,促進各類企業發展,並允許住宅商用。
意見規定,企業在設立登記或住所變更登記時,如能提交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可以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因場所在農村而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如能提交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即可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意見還簡化了經營場所審查手續,對進入各級各類開發區、科技園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或創業服務機構的投資者,以及租用具有合法經營手續的賓館、旅店、商場、辦公樓、寫字樓等作為住所的經營者,在申請登記時,如能提交上述相關部門出具的場所使用證明或租賃協議,即可作為住所證明,免予提交出租方的產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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