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並未引起高收入者的重視,截至2月5日,我市僅有16人(包括縣區)自行申報了高收入個人所得稅。
5日,記者從市地稅局了解到,年薪過12萬元的納稅人要在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高收入個稅』納稅申報。規定要求,年收入達到12萬元的人,不論平常取得的應納稅所得是否已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或納稅人自己已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納稅,都應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目前,我市已將個人所得稅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企業,以及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煙草、民航、鐵道等10餘行業(企業),確定為重點監控對象。
據市地稅局地稅科科長孫永順介紹,面對我市申報不積極狀況,一方面是同地方經濟發展狀況有關,同其他城市相比,我市年收入超過12萬的高收入者確實要少得多,同時也體現出我市高收入人群納稅意識上的欠缺;另一方面部分納稅人對個人信息保密性有所顧忌。
據了解,地稅部門有專人保管申報資料,這些保管人都經過保密培訓和責任部署。地稅部門還建立了查閱規定,非經主管者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借閱納稅人資料。
孫永順說,過了3個月申報期後,地稅局將重點對高收入行業和高收入個人進行重點檢查,並按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追討。對納稅人拒不申報或進行虛假申報的,將依法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對於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個人,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地稅部門表示,對於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邱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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