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9日訊 伊春市民政局在廣泛調研和測算工作的基礎上,制定了《伊春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實施細則》於日前正式施行。
據了解,為規范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工作,根據《黑龍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辦法》,制定該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所稱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市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准的城市常住戶口居民家庭。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實施細則》共二十八條,分為總則、低收入家庭認定標准、家庭收入認定、認定程序、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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