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0日訊 為維護城市環境秩序,保障道路交通順暢,近日,哈市政府正式下發《關於禁止擅自擺攤設點佔道經營的通告》。《通告》中規定,在尚志大街、紅軍街、學府路、菜藝街等100餘條街路車行道、人行道、人行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擺攤設點、堆放物品或者設置設施從事佔道經營、店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限於11月20日前一律退出佔道,違反規定逾期未退出的,依法予以查處取締。
《通告》還規定,其他街路未經批准從事佔道經營的應當退出佔道,進入政府指定的市場攤區經營,臨街單位、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從事店外經營活動或者在店外門前窗下存放商品、包裝箱等雜物。對違反規定擅自從事佔道經營活動或者亂堆亂放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取締。
道裡區25條『禁路』
尚志大街、友誼路、中央大街、經緯街、霽虹街、地段街、新陽路、石頭道街、埃德蒙頓路、城鄉路、哈藥路、田地街、兆麟街、河潤街、安發街、高誼街、經緯十二道街、通江街、前進路、康安路、森林街、工程街、建國街、安國街、經緯五道街
南崗區27條『禁路』
紅軍街、中山路、果戈裡大街、東大直街、西大直街、學府路、一曼街、宣化街、寬城街、文昌街、和興路、南通大街、富山路、長江路、黃河路、漢水路、南直路、先鋒路、和平路、花園街、大成街、通達街、清濱路、保健路、吉林街、贛水路、征儀路
道外區21條『禁路』
景陽街、靖宇街、南馬路、南極街、承德街、大新街、北新街、東直路、南直路、先鋒路、紅旗大街、富山路、南通大街、開原街、北十四道街、南十四道街、宏偉路、樺樹街、東北新街、海員街、二十道街
香坊區20條『禁路』
公濱路、紅旗大街、通鄉街、珠江路、和平路、哈平路、三大動力路、進鄉街、民生路、富山路、南直路、文昌街、和興路、中山路、菜藝街、贛水路、香坊大街、三合路、香電街、幸福路
平房區5條『禁路』
新疆大街、友協大街、建文街、保國大街、聯盟大街
松北區5條『禁路』
松北大道、松北一路、學海路、江灣路、世茂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