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0日訊 越來越多的單身居民在辦理貸款買房、財產公證等事宜時,被要求提供『單身證明』,以規避糾紛風險。記者從民政部門了解到,今年開『單身證明』者人滿為患,其中在南崗區申請辦『單身證明』的居民成倍增長,預計今年突破萬人。由於結婚登記檔案沒有聯網,各區『各自為政』,是否『單身』其實真假難辨;而『假單身』涉嫌民事欺詐,嚴重的可構成刑事犯罪。
今年30歲的小劉急匆匆地來登記處辦『單身證明』,也是為了貸款買房。他稱,大學畢業後一直是集體戶口,2002年10月纔把戶口從老家雙城落到了南崗區,他諮詢雙城派出所後,拿著戶口和身份證來辦『單身證明』,他已跑了幾天了。
據小劉介紹,很多銀行在貸款時都需要單身者出證明。記者諮詢了哈爾濱銀行房貸支行工作人員。據稱,近年來,『單身證明』已列入單身借款人應備的材料之一,主要是為了避免今後可能產生的房產糾紛。同時,記者了解到,在首套房、二套房的認定上,一些銀行對單身者也有優惠。
南崗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介紹,老百姓俗稱的『單身證明』,民政部門稱之為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即居民在其戶口所在地無登記結婚,或離婚、喪偶後未再婚的證明。辦此項證明的,貸款買房者約佔70%,此外還有的辦財產公證、涉外婚姻等。截至10月末,南崗區辦理該證明的為8400多人,而去年一年纔4000多人,以至需要排隊。然而,目前結婚登記檔案並未全市聯網,南崗區只能出具限時段、限地區的證明。比如對雙城來的小劉,只能查到2002年10月之後在南崗區有無登記的證明。
數月前,哈爾濱市孫女士(化名)將丈夫告上法庭,原來其丈夫用『假單身證明』騙取了房貸,在獨自侵佔房產後攜款而逃。據了解,很多夫妻婚後未將戶口遷到一處,『人戶分離』,其中一方的戶口上可顯示未婚。而為了在貸款等方面獲利,有些『假單身』便鑽起空子。
對於揣著結婚證辦『單身證明』的,北京未名律師事務所劉慶纔主任說,開假證明者隱瞞事實真相獲取利益,應負民事責任;如果獲利超過5000元,便購成犯罪,銀行可撤銷貸款合同,要求造假者補交優惠款。
有關專家認為,一些部門要求單身者提交『單身證明』,出發點是好的,但畢竟對於絕大多數真單身的市民來說,目前不聯網的『單身證明』浪費了寶貴的時間和精力。對此,有關人士建議,各銀行在制定貸款的具體條款、操作細則時,也應考慮如何方便百姓,對於『單身證明』,可與有關部門實行聯網,進行自主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