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0日訊 雖然曾因詐騙罪被勞動教養,但出獄後的王明權不知悔改,帶領其他三人再設可樂中獎騙局。日前,王明權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2008年6月27日6時許,經過多日籌劃,王明權伙同付金貴、柴玉國(均已判刑)、畢君(另案處理)三人,攜帶事先制作好的內裝有『中獎標簽』的可樂易拉罐,登上了哈市開往蘭西的長途客車設局詐騙。
『可口可樂,要喝!』王明權假扮『傻子』要喝可樂,並裝出笨拙的樣子怎麼也打不開易拉罐。『兄弟,哥幫你開。』坐在一旁的付金貴假裝好心幫忙,待其打開易拉罐後大叫一聲:『天啊,中獎了,88000元獎金!』此時,柴玉國特意提高嗓門大嚷道:『現在可樂正在搞抽獎活動,你太幸運了,這是特等獎。』負責望風的畢君暗中不動,查看全車人不同的反應後,給另外三人使了個眼色,將目光瞟至被害人朱小姐身上。付金貴特意將中獎拉環在朱小姐視線范圍內晃了晃。
『中獎拉環我買了!』被害人朱小姐當即掏出800元付給王明權。『你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拿800元買88000元獎金,我出8000元買中獎拉環。』在一旁的付金貴一副打抱不平的樣子。眼看到手的獎金要跑,朱小姐有些著急。無奈之下,她又將戴在腕上的金手鐲(價值5050.80元)交給了王明權,中獎事件隨之平息。隨後,四人相繼在不同站次下車,聚集後將金手鐲在呼蘭區某金店內出售,得贓款4800元,被四人平分,贓款800元被四人共同揮霍。
當被害人朱小姐發現天上掉下的『餡餅』是個騙局後,立即向警方報警。2009年5月22日,王明權被公安機關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