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19日,生活報《兩瓶酒收200元開瓶費》一文刊發後,引起市民的熱議。所謂開瓶費就是消費者到飯店吃飯,如果自帶酒水,要另收的費用。那麼開瓶費到底該不該收?哈爾濱眾多酒店是如何做的?近日,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和采訪。
走訪
中高檔酒店多收開瓶費
20日,記者走訪了哈市部分酒店。在開發區的『名島海鮮』,酒店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客人執意自帶白酒,酒店會收取50-100元的開瓶費。『鑫姿美食』的工作人員稱,客人可以自帶酒水到酒店進餐,但酒店不會再給客人相應的優惠了。道裡區『江南人民公社』酒店工作人員說,如果客人執意自帶酒水,酒店將和客人協商,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好彩酒樓』的做法是,如果客人自帶酒水就不打折、不給開發票,並且有最低消費。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哈市中高檔酒店對於『自帶酒水』的客人,通常都會收取一定的開瓶費,或者將酒店的優惠取消,不提供發票。
市民
允許自帶酒會失高利潤
『江南人民公社』酒店的張經理對記者說:『酒店當然希望客人能夠在酒店「全單消費」,而對於執意自帶酒水的客人,酒店也不能強制客人不帶,只能與客人協商解決,但酒店會因此損失部分利潤。』
一不願透露姓名的酒店經營者說:『酒店在經營過程中,需要背負巨大的經營成本,所以每一項利潤的來源對於酒店都至關重要。如果每位客人都自帶酒水,那麼酒店僅從人工服務方面就無法承受。所以收取一定比例的開瓶費是應該的。』該經營者說,對酒店來說,酒水的利潤絕對是不可或缺的一項。以一瓶售價在100元的白酒為例,其利潤至少在40元左右,而一些小品牌酒水的利潤更高。同時,北方的餐飲行業不同於南方,在菜品、服務等方面的利潤相對較小,而酒水的利潤對於中高檔酒店來說佔很大的比例。
消協
收取開瓶費是霸王條款
市民李女士認為,酒店在經營過程中已經將各種成本納入到各項服務中了,因此再收取開瓶費就是『霸王條款』。市民王先生說,酒店收取開瓶費在情感上令人厭煩,酒店經營者沒有智慧。
酒店
目前哈市尚無法律制約
對此,記者采訪了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的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目前哈市尚無相關的法律制約收取開瓶費。市民呼吁,盡快出臺這樣的法規好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