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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八類就業困難人員可享社保補貼 2200人已通過認定
2009-12-01 09:22:18 來源:東北網-三江晚報 作者:張廣新
11月30日,記者在市就業部門獲悉,佳木斯已有2200餘人通過認定,享受到社保補貼的優惠政策。
據悉,就業困難人員是指有本市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失業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對象,共分8類人群。其中包括:1、大齡失業人員,是指在申請認定時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的人員;2、零就業家庭人員,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均處於失業狀態的家庭成員;3、殘疾人員,是指有就業願望和就業能力,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4、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是指持有效期內《佳木斯市城市低保戶綜合救助優惠卡》的人員;5、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是指持《就業失業登記證》,連續失業滿一年以上,且失業期間每季度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至少有一次求職登記,同時參加過再就業培訓的人員;6、失去土地未實現就業人員,是指持當地政府核發的《失地證明》人員;7、勞動模范、軍人配偶、烈屬、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是指分別持縣級(含縣級)勞動模范證書、現役軍人證明、烈屬證書、單親扶養未成年人證明的人員;8、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是指持高校畢業證書的零就業家庭和城鎮低保家庭中的高校畢業生。
同時,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對於符合上述條件規定的『4050』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以上,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享受社保補貼的標准,按其本人當年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60%給予補貼;其他人員按本人當年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數額的30%給予補貼。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