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14日提請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的關於《黑龍江省遺體和眼角膜捐獻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顯示,修改後的條例增加了為遺體和眼角膜捐獻人建造紀念性建築物等內容。
10月22日,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了《黑龍江省遺體和眼角膜捐獻條例(草案)》。組成人員對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會後,法工委會同科教文衛委員會、省政府法制辦、省衛生廳、省紅十字會等有關部門認真研究了這些意見,對草案做了相應的補充和修改。省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和組成人員提出,眼角膜捐獻人的近親屬臨床使用眼角膜按照規定享受一定的醫療優惠內容,不易操作。據此,將本款修改為『眼角膜捐獻人的近親屬臨床使用眼角膜應當優先予以安排。』
根據旁聽公民劉榮波和有的組成人員的建議,對《條例(草案)》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增加了『為遺體和眼角膜捐獻人集中營造紀念林或者建造紀念性建築物、構築物,在征得捐獻人生前同意或者在其死亡後近親屬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將已經實施捐獻人姓名鐫刻於紀念性建築物、構築物上。』『市以上紅十字會可以授予遺體和眼角膜捐獻者紀念陵園、紀念館等場所「紅十字青少年教育基地」稱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上述場所建立相關教育基地,組織開展愛國主義、人道主義教育活動。』
《條例(草案)》還對近親屬范圍作出界定:『本條例所稱近親屬,是指捐獻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