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5日訊 11月27日15時許,記者途經會戰大街采訪時,被一男商販的叫賣聲吸引:『用硬幣打的首飾,永不褪色,如假包換。戴著它不但美觀好看,還能給你帶來財氣,還能避邪。』
記者看到,在這位商販用三輪自行車改造的攤位上,擺放著一片金晃晃、白花花的飾品:戒指、項鏈、耳環,手鐲,其間還散放著一元、五角和一角的硬幣。
一個手鐲賣10元
記者隨手拿起一只手鐲問:『這個也是用硬幣做的嗎?』
『當然,我這的所有首飾,都是用硬幣做的。你拿的這個手鐲是用五角硬幣做的,硬度和色澤與真的金手鐲很難區分,並且不生鏽;白色的首飾是用一角硬幣做的。』商販說。
記者問:『這個手鐲多少錢?』
商販回答:『10元。』
記者問:『是用幾枚五角硬幣打的?』
『7個。』商販回答。
記者開始和他砍價。
老板漫不經心地問記者:『10元還貴呀,對於你不就是一盒煙嘛。我這材料可都是用的硬幣,7個硬幣就是3元5角,還沒算添加劑、手工費什麼的,就10元,不能再少了。』
記者希望自己拿硬幣,在他這裡加工一個手鐲。
商販上下打量著記者說:『用你的硬幣打,也是這個價,你怎麼地也得讓我掙點辛苦錢是吧。』
硬幣首飾隨便賣
在記者停留的十幾分鍾裡,該商販賣出了2枚戒指和一只手鐲。
購買這些首飾的都是年輕人,他們認為這種首飾很便宜,樣子也好看,沒准還能給他們帶來財運。
一位購買了戒指的男子離開時說:『但願今天買彩票能中大獎。』
在秋林商場路口處,記者在另一個兜售硬幣的首飾商販處了解到,他賣的這些硬幣首飾,有的是他自己打的,有的是從批發商那進來的。
記者懷疑這些首飾不是用硬幣打的。
該商販從兜裡掏出一把鋒利的水果刀,在他賣的手鐲背面用力地劃了幾下,留下的劃痕與手鐲正面圖案呈現的顏色一樣,他又用刀劃五角硬幣,然後讓記者判斷,他賣的這些首飾是不是硬幣打的。
從百貨大樓門前到秋林商場路口,記者一共看見4個兜售硬幣首飾的商販。
用硬幣打造首飾違法
隨後,記者在大慶商業銀行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牟取利益的行為是違法的。
黑龍江佰通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家瑞表示,依照法律,人民幣制造、銷毀的權力專屬於國家,有一套極其嚴格的程序,任何人都無權擅自銷毀,也不允許擅自將其熔化改作他用,更別說用於牟利。
李家瑞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變造貨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