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15日,記者從哈爾濱市交警部門獲悉,從12月18日起,交警部門將對機動車不避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處罰。
據交警部門介紹,行人過街的主要方式以人行橫道為主,配以交通信號燈、人行步道燈、減速震蕩標線等交通設施,提示機動車駕駛員減速、避讓行人,機動車、行人按照路權分配的原則通行,實現了機動車、行人時間上的分離,確保行人過街安全。但是,一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線的時候,根本不避讓行人,與行人爭道搶行,更有甚者狂按喇叭,催促行人讓路。還有的機動車在前進方向受阻時,把車停在人行橫道線上,致行人只能在車流中穿行。而在南直路、友誼路、果戈裡大街等道路寬闊、車速快的道路上,機動車在人行橫道上呼嘯而過更是比比皆是,讓過街行人膽戰心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從18日起,哈市交警部門將集中對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路口未避讓橫過道路行人的三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違法者將被處以50元罰款、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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