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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2010年高考實行『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模式
2009-12-17 08:44:33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蔣國華 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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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記者16日從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和省教育廳獲悉,《黑龍江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經省政府同意,教育部批准,即日起公布施行。2010年2月,將組織全省新高考適應性訓練考試。

  我省新高考方案實行『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國家統一考試與普通高中綜合評價相結合的考試評價模式。『3』是指語文、數學(含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外語(英語、俄語、日語)三個科目。『文科綜合』考試內容含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生物。

  『普通高中綜合評價』包括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考試設置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11個考試科目,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和綜合實踐活動考查;綜合素質評價從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6個方面進行評價。往屆生和其他考生報考時,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不做要求,按往年的程序和要求報名,錄取時只看高考成績。

  我省使用國家統一命制的試題。命題依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課程標准實驗2010版)》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的說明(課程標准實驗2010版)》。

  《方案》要求,招考部門和各高等學校要統籌考試改革與高中綜合評價改革,做好綜合評價與招生錄取五個方面的銜接。一是普通高中應屆學生的綜合評價信息納入考生檔案,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參考依據;二是各高等學校在招生錄取時,對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綜合素質全面的普通高中應屆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三是實行自主招生的重點高校,可自行規定普通高中應屆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要求;四是實行單獨招生錄取試點的示范性高職院校,可自行規定普通高中應屆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招生錄取中的作用;五是普通高中應屆學生報考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錄取院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包括考查科目成績)要達到10個C級及以上。對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不到10個C級及以上的考生,二批次以上高校不予錄取。報考本科第三批次、高職(專科)院校及體育、藝術院校的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不做統一要求。

  ▲三變:語文、數學、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科設選考內容;招生報名與學業水平考試掛鉤;應屆生實行國家統一考試與普通高中綜合評價相結合錄取模式

  ▲五不變:使用國家試題不變、考試科目不變、分值不變、各科考試時間不變、考試天數不變

  ▲2010年2月全省新高考適應性訓練考試

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