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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警方公布獎勵制度舉報違法犯罪最高可獲萬元
2009-12-24 10:40:4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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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24日訊 從12月初至2010年2月底,哈爾濱市公安局全警參戰,在全市組織開展以『破大案、壓事故、保安全』為主要內容的冬季安全攻防大會戰。會戰期間,哈市警方首次面向社會從治安、交通、消防等三個方面公布獎勵制度。哈市警方將努力防止發生社會反映強烈的重大惡性刑事案件,全力維護『四節兩會』期間全市社會政治和治安大局的持續穩定,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為確保全市人民節日期間的安樂、祥和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

  舉報電話:87661554

  1.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非法持有、私藏槍支案件,收繳軍用槍、小口徑槍、獵槍,視情節給予舉報有功人員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獎勵。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非法持有、私藏槍支案件,收繳火藥槍、自制槍、改制槍1支或者氣槍2支等具有殺傷力的槍支,軍用子彈10發、民用子彈50發以上的,視情節給予舉報有功人員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

  2.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繳炸藥500克或者黑火藥、煙火劑1000克,雷管10枚,導火索、導爆索20米或者手榴彈、地雷1枚以上的,非法購買、使用劇毒化學品的,視情節給予舉報有功人員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獎勵。

  3.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獲的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每件(箱)給予10元的獎勵。

  舉報消防隱患

  舉報電話:82609024

  舉報對象: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的違法行為。

  舉報內容及獎勵金額

  1.舉報或者提供火災放火、失火嫌疑人線索,經核實屬實的,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

  2.積極參與火災撲救,對火災撲救、阻止火勢蔓延起到重要作用的,給予撲救人員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獎勵。

  3.舉報或者提供人員密集場所違反規定停用、關閉消防設施線索,經核實屬實的,給予舉報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

  4.舉報或者提供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或者違反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線索,經核實屬實的,給予舉報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

  5.舉報或者提供故意破壞、偽造火災現場線索,經核實屬實的,給予舉報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

  6.舉報或者提供損壞或者偷盜消防設施、器材線索,經核實屬實的,給予舉報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

  舉報交通違法行為

  舉報電話:84213110

  交通事故類

  1.肇事逃逸:舉報重要信息經核實無誤的,特大事故獎勵5000元至10000元(提供有價值線索直至案件偵破);重大事故獎勵2000元至3000元;一般事故獎勵500元至1000元;輕微事故獎勵300元至500元。

  2.弄虛作假:舉報交通肇事後替換當事人、藏匿物證等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經核實無誤的獎勵500元至1000元。

  交通設施類

  1.交通基礎設施:舉報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損毀或擅自設置、移動、佔用交通基礎設施(信號燈、隔離護欄、防撞桶等)逃逸的,獎100元至200元。

  2.交通智能設施:舉報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損毀或擅自設置、移動、佔用交通智能設施(監控器、測速儀等)逃逸的,獎500元至1000元。

  路面秩序管理類

  1.交通違法:舉報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或造成嚴重交通危害交通違法行為(主要包括:酒後駕駛、超員、超載、駕駛無路權車等)的,經核實無誤,符合法定時限規定的,獎勵100元至200元。

  2.停車場管理:舉報私自設置停車場或改變停車場實用功能的,經核實並依法做出處罰後,獎勵50元至100元。

  3.路政管理:舉報私自封閉、佔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經核實無誤的,獎勵100元至200元;舉報私自設置影響交通安全的戶外廣告的,經核實無誤的,獎勵50元至100元。

  4.特種車輛管理:舉報自身存在嚴重交通隱患或可能引發重大危害的特種車輛(含危化品運輸車、長途客貨運車、接送學生車等)的,經核實無誤的,獎勵100元至200元。

  特別提醒

  警方希望廣大市民舉報時盡量提供被舉報對象的詳細情況。同時,舉報人可自願提供聯系方式或者自行設置6位以上的阿拉伯數字代碼,警方保證核實查證後及時兌現獎勵金。警方只獎勵第一舉報人。

責任編輯:黃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