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1日訊 女子說出門,卻莫名失蹤一年多,沒有案發現場,沒有一點線索,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人到底哪去了?
此案最初以人口失蹤報案,警方作為一般治安案件受理,組織警力對失蹤人進行查找,但茫茫人海,如同大海撈針,沒有任何線索。
此案成為2008年歲末唯一懸案。
2009年9月3日,憑借高度的責任感,臥裡屯公安分局果斷啟用『立線偵查』機制,變傳統的被動『立案』為『立線』主動進攻,從一起普通人口失蹤案件,一舉破獲『2008·12·18』殺人案。
嫌疑人被抓後,語出驚人:與親手碎屍焚燒的女人共處一室4個多月。
2010年1月8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在警方的押解下,再次來到案發現場,小村內頓時『沸騰起來』,不少憤怒的村民指著犯罪嫌疑人大罵,有的還想衝上來對其毆打……
被害人的女兒來到押解犯罪嫌疑人的車前,大哭:『還我媽媽……』
離奇失蹤
失蹤的女子叫張新艷(化名),43歲,家住龍鳳鎮建興二隊。2008年12月18日從家出走後,音信皆無。幾天後,其父到臥裡屯公安分局報案,請求公安機關協助查找。
警方立即組織警力對其進行全方位查找,從外圍朋友到內部親屬,均表示沒有見過張新艷。盡管警方已全力以赴,但一點線索都沒有。
奇怪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一年多了,張新艷難道從地球上消失了?通過對民警初步調查反饋回的信息,分局領導進行綜合分析,認為張新艷很可能已經遇害,遂將張新艷列為疑似被侵害人員,第一時間向市局進行匯報,市局領導指示全力以赴偵破此案。
分局迅速成立了『張新艷疑似被侵害案件』專案組,由局長張義清、刑偵副局長朱為民為正副組長,抽調刑偵三隊兵分三路遠途跋涉,全面開展調查工作。
陷入僵局
偵查員通過深入排查發現,張新艷親戚朋友眾多,社會關系和矛盾糾紛錯綜復雜。偵查初期,偵查員重點以張新艷的家庭和社會關系、矛盾糾紛為重點,漸漸地梳理出三個主要矛盾點和可疑人員。
其中,有一個重點懷疑對象,是張新艷父親處的『女朋友』。該女子比張父小25歲,白天在張父家與多個男子『密切接觸』,晚上陪張父睡覺。因張新艷和家人一直對父親處的這名女子有微詞,特別是張新艷,曾多次與之發生正面衝突。
另一條線索是,張新艷的父親知道女兒出走也是這『女朋友』告訴的。張新艷出走前給其父親的這名『女朋友』發了一條短信,告知已出門。
難道是父親的『女朋友』將張新艷殺害後,為掩人耳目而放的『煙幕彈』?
還有兩個可疑人物,都是與張新艷有過接觸的人。據了解,張新艷以前和丈夫一起做生意,曾賺到過一些錢,人際關系也很復雜。後來夫妻二人養豬賠錢了,矛盾也隨之產生,夫妻感情破裂,後辦理了離婚手續,但還住在一起。案發前,張新艷的丈夫遠赴甘肅蘭州打工,而不甘寂寞的張新艷也同時和多個男子關系曖昧。
在多個與張新艷接觸的男子中,有兩人嫌疑也比較大。
警方圍繞著涉及張新艷的3個主要矛盾點和可疑人員開展調查布控,先後奔赴哈爾濱、安達、吉林省白山市、長春市、甘肅蘭州市等地進行大量深入細致的調查工作。
但最終3名嫌疑人均被一一排除,案件偵查工作一時陷入困境。
逐一排查
此時,另一組偵查員及時反饋回消息:失蹤時,張新艷家中的衣物未動,身份證、銀行卡以及現金等都在家裡。張新艷的女兒大學畢業後,留在哈市打工,每月會給媽媽匯500元生活費,其中一張卡裡就是扣除年費的500元匯款,是張新艷失蹤前一天女兒匯給她的,她至今沒有取出。
種種跡象表明,張新艷應該沒有出門,即使是遇害,也應該是在附近。
專案組根據現有信息,迅速調整偵破思路,要求偵查員在張新艷生死不明、作案現場尚不確定的情況下,狠盯張新艷失蹤前的各類信息,全面擴大排查范圍,劃定重點,逐一排除。
偵查員放棄休息,走訪群眾500餘戶,涉及群眾2000餘人,經過地毯式的摸排工作,逐漸將仇殺等因素一一排除否定,使案件偵查方向直指『侵財』犯罪。
最終曾經在張新艷父親家租房子的盧福生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鎖定嫌犯
盧福生,男,38歲,別名小樂子,黑龍江省賓縣糖坊鎮新華村村民。2007年四五月份,盧福生與妻子在龍鳳鎮建興二隊租了一間房子居住。這間房子的主人就是張新艷的父親。
因盧福生的妻子不堪忍受其毆打,離他而去。張父看盧福生單身的日子不好過,就經常讓他去自家吃飯。
而張新艷因離婚,一直住在其父親家的前院,也經常回父親家吃飯。這樣,一來二去,兩人熟識了。
警方調查發現,盧福生與張新艷之間也存在著曖昧關系,而且,張新艷失蹤前曾與盧福生有過『密切接觸』。
但在此案前期的調查中,盧福生的表現十分正常,張新艷失蹤後,盧福生在他租住的房子裡又住了4個多月,後來盧福生去了哈爾濱,每次回大慶都要到張新艷家串門,與張新艷的父親喝酒敘舊,絲毫沒有可疑之處。
專案組分析後認為:張新艷失蹤時間是去年12月18日。若她真是被盧福生殺害,屍體應該在附近,因為盧福生沒有運輸工具,但附近並沒有任何發案現場。假設是被拋屍,但將近一年的時間過去了,早就應該被發現了。
唯一的可能就是凶手對屍體進行了處理。根據這個思路,刑偵人員對盧福生曾經租住過的房子進行了細致的勘察,終於在地面上發現了細微的血跡。經化驗,血跡為張新艷的。至此,更堅定了警方對張新艷已經遇害的判斷,盧福生的嫌疑就越來越大。
張新艷遇害,屍體哪去了?
碎屍焚燒
去年12月29日,刑偵三隊經過幾日布控,在市局刑警支隊和哈市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哈市香坊區幸福鄉信義村將犯罪嫌疑人盧福生抓獲。
據盧福生交代:他將妻子打跑後,倍感寂寞,且張新艷的丈夫長期不在家,他便趁機與張新艷勾搭到一起,兩人發生過性關系。去年12月18日21時許,盧福生約張新艷來到其租住的房內,兩人發生性關系後,盧福生見張新艷身上帶有黃金首飾,遂產生殺機,用手卡主張新艷的脖子將其勒死,隨後將張新艷進行分屍,並將四肢和頭切割後用爐子燒掉,並將軀乾掩埋於出租房內的地窖裡。根據盧福生的交代,民警對殺人現場進行搜索,並找到了張新艷的部分屍體。
令人發指
1月8日,盧福生在警方的押解下,來到案發現場,村民一層層圍了上來,他們指著犯罪嫌疑人大罵。
在案發現場,記者看到不到10平方米的小屋內,黑暗陰冷。一股腥臭味刺鼻而來,令人作嘔。靠近窗戶處有個1米多深的坑,這就是埋葬張新艷部分屍體的地窖。地窖對面原是一鋪小炕,已被警方拆掉。在炕洞裡,警方找到張新艷部分焚燒後的殘留屍骨。
面對這個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窖,盧福生低頭不語。而站在另一側小屋門口的人卻老淚縱橫,表情麻木,他就是張新艷的父親。
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從案發現場帶出,剛踏上警車,一個女孩從遠處踉蹌地跑來,她攔劫下警車,大聲地對車裡的盧福生喊:『你還我媽媽……』
由一起普通的人口失蹤案,而且屬於典型的『無頭案』,最終抽絲剝繭,成功破獲,這在我市也是首例。
一個風流女子,反因風流喪命;一段不為人恥的孽緣,讓兩家家破人亡。留給世人的,是驚嘆與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