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1日訊 (陳宏武 汪永濤 記者 朱丹鈺) 近日,饒河縣一男子醉酒後在3小時內,先後借用他人手機、固定電話50餘次撥打110電話進行騷擾,並到該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鬧事,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1月5日23時許,饒河縣無業男子馬某(24歲)醉酒後,撕扯其朋友陪其繼續喝酒遭到拒絕。對方離開後,沒有手機的他借用燒烤店、小賣店、小旅店業主及顧客的電話,頻繁變換地點撥打110報警電話稱被打傷,該縣公安局多次組織民警出警均未找到當事人。6日凌晨1時50分許,馬某來到該縣110指揮中心砸門,並揚言威脅值班民警,其行為嚴重擾亂了110指揮中心和派出所的正常接處警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馬某因涉嫌擾亂單位秩序被饒河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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