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同居女友要裘皮,男子囊中羞澀買不起,覺得挺傷自尊,便將女友殺害。男子將女友的屍體分屍後,將部分肢體燒毀。之後,他與女友的屍體同處一室半年,還經常與屍體『對話談心』。2009年12月29日,大慶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於得水抓獲。
租房戶看上離異女
2008年12月18日,大慶龍鳳鎮建興二隊43歲的張春艷突然失蹤。臥裡屯公安分局接到報案後排查發現,張春艷社會關系復雜,其父親張偉將部分房屋出租,幾個男性租房戶跟張春艷關系曖昧。
最後,租房戶於得水進入了警方的視線。警方了解到,於得水38歲,賓縣農民。2007年4月份,他租了張偉的房子居住。鄰裡反映,於得水為人忠厚老實,就是有個老毛病,愛打媳婦,他的妻子因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離他而去。
單身一人的於得水經常到張偉家吃飯,這樣,於得水就和離婚在家的張春艷認識了,兩人發生過幾次關系。張春艷失蹤前,曾與於得水有過密切接觸。
刑偵人員對於得水曾經租住過的房子進行了細致勘察,終於在地面上發現了細微的血跡。經化驗,血跡為張春艷的。
2009年12月29日,偵查員在哈市香坊區幸福鄉信義村將犯罪嫌疑人於得水抓獲。
殺人分屍焚燒掩埋
經訊問,於得水交代了他殺害張春艷的犯罪事實。
原來,於得水將妻子打跑後,見張春艷也是離異的,便展開了追求,兩人發生了關系。2008年12月18日21時許,於得水約張春艷來到其租住的房內,纏綿過後,張春艷說想要一件裘皮,於得水說,沒有那麼多錢。於得水擔心如果自己不給張春艷買裘皮,張春艷會去告發他強奸,遂動了殺人之念。他將張春艷勒死後,想起這麼長時間的付出,只換來了張春艷的虛情假意,仍覺得不解恨,於是用菜刀將四肢和頭切割後用爐子燒掉,並將軀乾掩埋於出租房內的地窖裡。
於得水殺人後表現得十分正常,還在他租住的房子裡住了半年多,期間,他就當張春艷還活著,經常對著埋屍體的地方說話、談心。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