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4日訊 (記者 印蕾) 記者13日從哈爾濱市民政局了解到,哈爾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近日聯合下發文件,提高全市城鄉低保標准,城市市區(含呼蘭區)低保標准由每人每月300元調整提高到310元。
此外,阿城區及10縣(市)由每人每月192元提高到221元。農村低保由年人均900元提高到1200元。新標准從2009年10月1日起執行,2010年1月底補發到位。同時,七區(不含阿城區)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372元(低保標准1.2倍以下),七區低收入家庭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72元—465元(低保標准1.2倍至1.5倍之間)。
據介紹,經市政府同意,按照哈爾濱市《關於建立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困難家庭標准動態調整機制的意見》規定,市民政局、財政局聯合下發文件提高全市城鄉低保標准,這是哈爾濱市自1997年正式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第六次提高低保標准。目前,該市已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醫療、教育、住房等13項專項救助為輔助的多方位社會救助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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