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8日訊 27年前的一個冬天,姍姍(化名)出生在安達市一戶貧困家庭,是家裡的第三個女孩,因父母都想要個男孩,所以又要了第四胎,她便有了個弟弟。當時,家裡以種地為生,所以,根本就養活不起這麼多孩子,於是,姍姍的父母把她過繼給了別人。
落魄女嬰變公主
據姍姍的養母蘇女士回憶,當她把姍姍抱回家時,姍姍不到兩歲,身體瘦弱,小腳冰涼,大概經過半年的調養,姍姍吃得是又白又胖,非常討家人喜歡,姍姍想吃什麼家人就給她買什麼,身上穿的都是當時最新潮的衣服,蘇女士說:『我對她比對我親生兒子都好,她就是我家的小公主。』轉眼間,姍姍到了上學的年紀,家裡為了她能上個好學校,又是搬家又是賣房,值得欣慰的是,姍姍從小學到高中,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
養女把錢給了生母
姍姍考上大學後,家裡更是拿她當個寶,雖然學校不是很遠,但蘇女士還是和丈夫每周去哈市看她一次,每次去都買些她平時最愛吃的食品,臨走時還要留給她幾百元錢。蘇女士講,姍姍上學第一年,陸續向家裡要了近三萬元的生活費,三萬元對蘇家來說還能承受,也就沒怎麼過問,但在一次與學校老師談話中了解到,姍姍在學校每天只吃兩頓飯,而且很少給自己添新衣,這回蘇女士更不明白了,這四年間,我們給她的錢,她完全可以過著衣食無懮的生活,經過蘇女士三番五次找姍姍談話,姍姍終於說了實話。
姍姍對蘇女士講,在她考學的那年,安達曾有兩位老人去學校看過她,起初並沒有表明與姍姍的關系,只說是遠親,但聰明機靈的姍姍,從他們的言語中看出,這兩位老人與她關系絕不一般。最後,兩位老人向她講述這近20年的思念之情。姍姍真的不敢相信,坐在他面前二位滄桑的老人,竟然是她的親生父母,她被這一場突如起來的認親驚呆了,當她得知親生父母過著吃不飽穿不暖的生活後,心像是在滴血,於是,她決定利用上學期間,以生活費開銷大為由,向『家』裡要錢,然後,她把這錢再寄給她自己的『家』。在學校的四年裡,姍姍陸續向家裡郵寄了近七萬元。與姍姍的談話結束後,蘇女士徹夜未眠,整日以淚洗面,但她又不想把這件事告訴丈夫。既然事情已經這樣,蘇女士也就默認了,姍姍可以回那個家去看看,但不允許在那住,就這樣,蘇女士強忍心痛度過了五年。
嫁給了不愛的人
在這五年間,姍姍一心工作從沒考慮過個人問題,因為她知道還有一個家需要她的照顧。但2009年4月的一天,蘇女士突然要為姍姍介紹個男朋友,說姍姍也到結婚的年紀了,但姍姍以年紀小或自由戀愛為由一口拒絕,從小一向聽話的姍姍,第一次拒絕了蘇女士。那段時間,姍姍經常回安達的家,並對家人說明了這件事,沒想到的是,這件事蘇女士早就來安達和他們談過,以姍姍結婚為由,阻止他們見面,只要姍姍同意這個婚姻,就讓姍姍來看他們,否則,將強行阻止與其來往。姍姍得知這個情況後,為了能與自己的家人正常來往,強忍心痛,答應了與這個不相愛的人結婚。
兩家將對簿公堂
1月17日,蘇女士再次給筆者打來電話,說:『姍姍的親生父母想要回自己的女兒,而且現在已經把姍姍帶到安達去了,她已經有兩天沒回家了。要是再這樣下去,我將以法律程序起訴他們,我養她這麼大,花多少錢不說,我投入了多少感情、付出了多少心血,他們這樣做對得起我們全家嗎?』隨後,筆者聯系到了姍姍,姍姍表示:『我已經長大了,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我心裡有數,他們家養我這麼多年我感謝他們,我這輩子都忘不了,但我必須要和我真正的家人生活在一起,只要他們同意,我願這輩子做牛做馬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