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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共有出租車12332輛 日運送乘客35萬人次以上
2010-01-19 09:36:52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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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9日訊 黑龍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18日分組審議了《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條例》針對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管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出了進一步規范。

  據悉,哈爾濱市目前共有出租汽車12332輛,經營企業99家,駕駛員約35000人,日運送乘客35萬人次以上。『黑車』數量日趨增加,成為擾亂客運市場的一大『頑癥』。《條例》規定,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權擅自從事客運經營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暫扣非法營運車輛,按每輛車處以2萬元罰款。經處罰後,仍從事非法營運的,予以沒收車輛。

  《條例》規定,經營者擅自轉讓出租汽車經營權;駕駛員營運中出現服務質量問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收回違法行為涉及的出租汽車經營權,吊銷其《出租汽車經營權證》。

  《條例》規定,在機場、車站、碼頭等客運集散地以及繁華路段、風景名勝區,應當設置出租汽車停放的場站;在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應當劃定出租汽車停放的區域,根據需要配備專門的管理人員。出租汽車場站應免費向出租汽車開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停車或者收費。

  《條例》規定了出租汽車經營權出讓期限為8年,並建立了對經營者和駕駛員的考核制度,將考核機制與市場退出機制結合起來,作為經營權收回和取消駕駛員從業資格的依據。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