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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4年前離婚爭得孩子撫養權 不料26歲女兒非親生
2010-01-19 10:38:04 來源:生活報  作者:夏德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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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去年12月4日,哈爾濱道裡區法院公開審理一件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父親起訴女兒:要求解除父女關系;女兒從父親住所遷出,一並將戶籍遷出。父親為何如此絕情?他們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不可調和的矛盾?庭審後,記者通過多方了解,還原了案件背後的部分事實真相。

  女兒長得像別人

  今年58歲的何大志(化名)是哈市某單位普通工作人員。1980年,他與前妻劉華(化名)結婚。

  能夠娶長相甜美的劉華為妻,何大志感覺非常有面子。不過,讓他心裡有些不快的是——妻子比較『開朗』,與其他男子看起來走得比較近。據事後鄰居們說,當時劉華與好幾名男子有過密切交往。

  1984年,劉華生了女兒何姍(化名)。然而鄰居們看到孩子的模樣後,都感覺這孩子與何大志長得一點也不像,倒是與一名與劉華關系不一般的男子很像。何大志沒有發現這一情況,始終蒙在鼓裡。

  再婚後未再生育

  據何大志說,結婚不長時間後,妻子迷戀上了跳舞,經常回來很晚。雖然也有人旁敲側擊提醒他,但是沒有找到證據,所以盡管感覺非常蹊蹺,也最終作罷。

  1996年,因『劉華不滿意何大志的性情,何大志也無法忍受劉華的作派』最終二人離婚,判決時,何大志爭取到了女兒的撫養權。

  1997年10月,何大志與小他8歲的王穎(化名)再婚。再婚後,何大志考慮到女兒的成長,最終二人決定不再生育兒女,將所有精力、財力全部用於撫養何姍。

 

  女兒竟不是親生

  轉眼何姍高中畢業,沒有考上大學,就一直在家待著。據知情人透露,何姍經常與多名男子交往,而且總夜不歸宿。俗話說,沒有不透風的牆,自己不是何大志親生的消息被已經長大成人的何姍無意中知曉。為此還曾問過她的母親劉華,但劉華否認了。

  在一次因何姍幾天不歸家父女二人激烈爭吵中,何姍說,『你不是我的親爸,你沒有權管我。』後來何姍居然向何大志提出做親子鑒定。

  2009年5月6日,雙方委托省公安廳技術鑒定中心做親子鑒定,結論為『何大志不是何姍的生物學父親』,也就是說,二人沒有任何血緣關系。何大志無法相信,養了二十多年的女兒竟然不是親生,一直不相信的傳言竟變成了事實。

  父女情瞬間崩潰

  親子鑒定後不久,何大志一紙訴狀將何姍告上法庭:要求解除父女關系,何姍從住所遷出,一並將戶籍遷出。

  據法官介紹,庭審時,何姍顯得很平靜,而何大志很激動。『因為畢竟是自己親手養大了26年的女兒,不管以前多麼親密,多麼融洽,可是從今天以後,二人將沒有任何關系。無論是誰都會一時無法接受。』

  法庭當庭作出判決,准許了何大志的全部訴訟請求。

  離庭時,一個細節是,何姍簽完字後快步走出法庭,而何大志簽字時手不停地在抖,發現何姍已經遠去,何大志的眼裡充滿了淚水。

  法官說案: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此案的承辦法官說,劉華與何大志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違背夫妻忠實義務,隱瞞了女兒的真實身份,致使何大志受欺騙而撫養了非親生女兒,不僅造成其經濟上受到損失,更造成巨大的精神損害。何大志對非親生女兒沒有法定撫養義務,所以可以妻子『欺詐』或『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賠償撫養費;而且劉華的不忠行為已侵犯何大志的生育權和人格尊嚴權,給他造成一定的精神損失,可一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