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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警方24小時偵破碎屍案 女子盜取情人千元被殺
2010-01-19 15:00:29 來源:牡丹江日報  作者:陳志國 王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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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9日訊 『我被子底下還有1200元錢,孩子的托兒費還欠兩個月,幫我交了吧。另外,讓我二哥把孩子從托兒所接出來。家裡還有四條狗崽和一只烏龜,別給餓死了。』1月12日,寒風中,帶著鐐銬指認現場的嫌疑人郭景生向前妻的母親白淑華(化名)交代完,頭也不回地上了警車。

  公路橋下驚現碎屍

  1月10日12時30分左右,一位老者跑入鐵嶺派出所:『快,快,我在橋下看見了人大腿。』老者全身發抖,拉住民警,上氣不接下氣地報了警。看到報案人驚慌失措,民警們判斷老者所言不虛,一邊安慰,一邊詳細了解了情況。

  老者是一名馬夫,每天都在太敬學院附近溜馬。當日11時許,他溜馬時來到通往201國道的一座橋下。入冬後,這座橋下就少有行人,厚厚的積雪上只有老者與馬的足跡,橋上也只有上下高速的汽車呼嘯而過。

  但10日那天老者卻看到另一幅場景。橋下多了四個編織袋。老者確信之前沒見過這些袋子,他走上前去一看,頓時驚呆了:其中一袋敞著口,露出了一個人的膝蓋。老人仔細看後確認不是假人,匆忙把馬送回,到處找不到電話的他,一路小跑來到派出所。

  值班民警趕到現場,發現在橋南側有三個編織袋,橋的北側有一個編織袋,裝有被肢解的屍體和衣物。

  案情重大,民警們一面保護現場,一面向分局報告。陽明公安分局局長董孝帶領刑警大隊、技術大隊趕到現場,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刑事技術支隊和法醫也前來協助辦案。經過細致認真的現場勘查和將肢解的屍體組拼後,民警確定死者系女性,年齡應在40歲以上,體態較胖。裝屍塊的袋子是被人從橋上拋下來的。從碎屍看,案發時間不會很久,應在兩三天前。

  片警很快認出被害人

  弄清被害者是誰成了當務之急。

  陽明公安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局長董孝親自指揮。技術大隊制做了被害人面部照片,副局長姜錫國要求各派出所民警全部深入轄區按照片調查,要不落一戶地查。副局長孫明江指派刑警兵分三路:一路調取各主要路口監控錄像,爭取找到有價值線索;一路在拋屍現場附近尋找目擊者;第三路配合各派出所全力查清被害者身份。

  光華派出所副所長王勝勇,從看見被害人的照片第一眼起,就覺得眼熟。由於被害人面部嚴重變形,他一時想不起在哪見過。當他和民警周立民排查到轄區暫住居民郭景生家時,半個月前值班接警的一幕浮現在他的腦海中。當時有一個女子打電話報警,稱遭人強奸。王勝勇出警後,發現報警不實,當時出警的地點就是郭景生家。看看手中的照片,王勝勇覺得受害人很可能就當時報案的女子李某。

  與此同時,已昇任前進派出所副所長的原陽明派出所民警張溢濤,通過照片辨認出被害人是自己原來轄區居民李某,並迅速趕往李某家中調查走訪。經過家屬辨認,確定被害人就是李某。

  王勝勇立即帶領周立民到郭景生家查訪,郭景生表現很鎮定,但他臉上、脖子和手上的撓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他們找了個借口讓郭景生來到派出所,同時派技術大隊民警到郭景生家依法進行勘查,還抽調警力對郭景生進行詢問。起初,郭景生說傷痕是喝多了劃的,對其他問題閉口不答。


 

  監控系統錄下犯罪嫌疑人

  隨後傳到專案組的兩條消息使偵破工作出現了轉機,郭景山在驚訝中不得不說出了真相。

  技術大隊在對郭景生家進行勘查時,發現在郭景生家裡的地毯上有血跡。從乾燥程度和顏色判斷,應是在兩三天流到地毯上的。經查驗,確屬人的血液。

  刑警大隊負責查看監控錄像的偵查員也發現了重要線索,1月10日凌晨1時許,有一中年男性騎一輛三輪車從鐵嶺河大橋經過,且車上裝有編織袋。28分鍾後他返回到鐵嶺河大橋錄像監控點時,車上卻空了。凌晨2點多鍾,該人又一次騎著裝有編織袋的三輪車經過鐵嶺河大橋,半小時後返回,車又空了。經確認騎車人就是郭景生。

  聽到民警們對自己分屍地點和運屍的時間掌握得如此詳細,郭景生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被徹底懾服了。郭景生說,自己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做的事,卻好像是在面前這些警察的眼皮底下做的似的。

  怒下殺手就是因為一點錢

  『沒成想他能殺人,平時看性格挺好。』住在郭景生隔壁的於先生對記者講,郭景生沒有別的不良嗜好,就好喝酒。事發那幾天也沒見到異常,10日中午郭還主動幫他卸過煤。

  另一位鄰居劉大娘告訴記者,自己的姑爺和郭景生一起乾體力活。當天她姑爺去找郭景生一起卸煤,但一個胖女人追出門不讓郭景生走,硬是把他拽回了屋。

  被攻破心理防線的郭景生交代了當天發生的一切。郭景生今年45歲,齊齊哈爾市拜泉縣利華鄉人,23歲之前在家務農,之後輾轉來到了牡丹江,靠乾體力活為生。郭景生曾有過兩段婚姻,第一個妻子生下孩子後去世了,第二個妻子在去年末離家出走。

  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結識了今年40歲的李某。後來隨著交往的加深,他們發生了關系,事後李某索要100元錢,郭景生同意了。從那以後,他們之間又見過十幾次,每次郭景生都會給李某100元錢,還給她打車的錢。但令郭景生生氣的是,李某總是偷他的錢。

  1月8日14時許,李某又找到郭景生。郭景生出去買了一些小菜,兩人一起吃了飯,還喝了些白酒。事後,郭景生發現自己放在床墊子下的錢不見了,便向李某要。李某不承認,爭執中二人廝打在一起,郭景生用手掐住李某的脖子。李某拼命反抗,將郭景生的臉、脖子和手都撓壞了,郭景生直至掐死李某後纔放手,後在李某的身上找到了他被偷的1000多元錢。

  看著李某過重的屍體,郭景生在屋裡坐了一小時左右,最後決定將李某肢解後運走。9日下午,他以拉雪的名義向鄰居借了一輛三輪車。10日凌晨1時許他將裝有李某屍體的兩個編織袋和一個裝有李某衣服的編織袋裝上車,拉到鐵嶺鎮一座公路橋上,將其拋下。扔完這三個袋子郭景生又回家將剩下的一個較重編織袋拉到相同位置,拋到了橋的另一面。

  通過民警們的努力,接到報案後24小時,重大碎屍案件即告破。

  目前,郭景生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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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