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9日訊 20歲男子在食雜店買煙時,見店內只有一個女孩,遂生邪念,將18歲女孩強暴後又搶走幾十元錢。事隔一年,男子竟再次來到該店,欲二次實施犯罪,被抓獲,該男子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1990年出生的綏化男子朱某,於2008年來到黑河打工,後因工作頻繁出錯,被辭退。失業後,朱某整日游手好閑,總想著伺機發一把『橫財』。同年3月,朱某在黑河市一家食雜店買煙時,見店內只有18歲的女孩張某一人,遂生邪念,將張某強奸後又搶劫數十元錢,逃脫。張某的家屬覺得此事不能張揚,怕壞了女孩的名聲,再三考慮後,張某沒有報案。
事隔一年,得知張某家沒有報案,朱某攜帶匕首再次來到該食雜店。當其欲再次強奸張某時,被來買東西的顧客劉某撞見,劉某與張某一同將其抓獲。
2010年1月,黑河市愛輝區人民法院判處朱某犯搶劫罪有期徒刑6年,犯強奸罪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並判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法院提醒:
在法院的審判實踐中,強奸案件逐年下降。然而,這樣的下降率並不能真實反映實際情況。大多數女性在被強奸後選擇沈默,不願意去報案,原因都大致一樣,怕丟臉、被人看不起,其中已結婚的女性怕家庭因此而破裂,戀愛中的女性怕男友嫌棄而分手,大多數女性這樣的做法更加助長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實際上,被強奸的女性報案後,在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各個環節,都會利用有效措施對受害人予以隱私保護。所以筆者呼吁廣大女性朋友,如果不幸受到傷害,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打擊犯罪。
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