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本屆政協會上,哈爾濱多名政協委員相繼提交議案,為如何解決冰城冬季供暖問題獻計獻策。委員們表示,面對低溫天,政府應提前做好應急預案;同時促進供暖法規的出臺,對供暖工作進行管理。
遭遇極端天氣
投訴同比昇20%
這個冬天,面對極端天氣,哈市部分供暖企業准備不足,因設備故障、煤炭儲備不足等造成居民供暖中斷、甚至停熱的情況時有發生,居民供暖投訴同比增加兩成。去年12月29日,陽光達爾凱熱電公司熱源網直徑1.2米的主供水管流量計發生故障,導致2萬餘戶居民家中停熱超過24小時。經調查,事故是因主供水管線流量計主要零部件損壞,主要是產品質量不過關。
這個供暖期,本報開設了供暖專版和專欄,並派記者專門負責有關供暖投訴的相關報道,相繼開通了5部供暖熱線,幫助室溫不達標的居民解決供暖難題。本報『持續低溫下供暖是最大民生』系列報道受到了哈市多位政協委員的高度關注。
制定應急預案 『看天燒火』
委員魏大勇在提案中指出,供暖突發事故是因為政府主管部門沒有制定詳細的供暖應急預案,尤其在遇到極端天氣時,供暖企業的鍋爐房及輔機設備、熱網設施出現故障或是煤炭供應不足等問題相繼暴露出來。
在提案中,魏大勇建議政府主管部門應建立詳盡的供暖應急預案,如遇到極端天氣時,供暖企業要相應延長供暖時間,看天燒火,應該提前儲備足夠的煤炭,並對相關人員進行系統培訓。
出臺管理辦法 明確執法權
目前哈市還沒有一部有關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只能參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委員楊東生在提案中指出,該條例是省級法律法規,線條較粗,給哈市管理帶來一定困難,造成行政職能模糊,監管手段缺乏,甚至市場秩序混亂。
他在提案中建議:盡快出臺哈市供熱管理辦法,建立熱企准入和退出的監管細則,在細則中明確規定退費的方法。根據室溫按比例退費,13-18℃按50%退費,13℃以下按全額退費,同時有第三方監測證明;確定供熱監管及執法權,目前哈市供熱辦只能協調,而沒有正規行政職能。
出臺收費細則 熱費按次交
委員慈元忠在提案中指出,省供熱條例規定:『熱費交納期限由供用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但目前哈市絕大多數供熱企業並未與用戶簽訂供熱合同,從而造成供熱企業紛紛自行規定熱費交納期限,如有的企業規定為自10月25日起20日內交費。此外,目前電費、水費、燃氣費等均可在銀行交納,只有供熱費一般均要求一次性交納。
為此,他建議能根據省裡即將出臺的供熱條例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主要應對以下方面作出相應規定:1、熱費交納期限應為『在供熱期內分兩到三次交納或在供熱期內隨時交納』;2、熱費應由企業與銀行簽訂代收協議,由銀行代收代繳。
完善保證金制度 收支透明
委員張世焱在提案中指出,原有供熱集團、熱力公司都是經營實體,由企業來管理供熱,就是常說的即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建議市政府重新研究供熱體制,把供熱做為一項公共事業來建設;完善供熱保證金退、賠制度,要公開透明地向公眾公布。收了多少,補償多少,防止變成某一個部門的小金庫,出現挪用或侵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