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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晚記者拍到的一輛出租車的提示牌,內容為『交班方向:南崗區大成街』。東北網記者 路雲強 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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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晚18時遠大購物中心門前多名乘客候車。東北網記者 楊禹 攝。 |
出租車合乘根本不經乘客同意 司機勸記者『別趕時間了』
1月20日,節氣大寒,最低氣溫-27℃。
7時50分許,記者在哈爾濱市道裡區河山街運華廣場門前,經過近20分鍾等待,乘坐上了北新公司黑A56950號紅色奇瑞出租車。上車後記者告知目的地為去開發區長江路藍天嘉園,並提出要求只拉自己一人,司機未予作答。車行200餘米後,一位女士在街角的公共汽車站示意上車。司機表示要拉一個順道乘客合乘,不顧記者反對自行停車,拉上一名去往通達街和新陽路交口附近的女士。司機欲送該女士而改變路線,記者表示不同意繞道,該女子交付司機9元錢後下車。記者抵達目的地後,車費22元。
8時12分,記者在民生路與香濱路交口乘坐了全億公司的藍色出租車前往秋林方向,車牌號為黑A95663。車行20米後,司機突然停車,未經記者同意意欲合載其他乘客,因該女士要去大成街,與記者不順路合乘未成功。隨後,在亞麻廠車站附近有兩名年輕男女示意打車去文昌橋,因不順路未成功。車行至文景街附近時,司機再次停車,一名男子要去火車站,不順路未合乘。民生路約2公裡長,司機三次停車欲合乘,均未征得乘客同意。8時32分,記者抵達南崗建設步行街,車費為13元。
17時15分許,記者在長江路與玉山路交口附近乘坐鑫弛公司的牌號為黑A58710的出租車到南崗秋林,記者告訴司機趕時間,司機說『你別趕時間了,這麼多人打車呢。』隨後,在未征得記者同意的情況下,多次停車拉客,在中宣街口拉乘一名前往道裡區歐羅巴方向的女士。17時42分,記者到達南崗秋林,車費為13元。
◎相關規定:黑龍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18日分組審議了《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條例》針對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管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出了進一步規范。
其中規定駕駛員拒絕租乘或者中途倒換乘客乘坐車輛的;未經乘客同意合載、繞道行駛的;車輛發生故障、事故或者由於駕駛員原因不能繼續行駛向乘客收取費用的,處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載客出租車『空駛』燈長亮 一座難求乘客已習慣『被合』
『我去電力醫院』,『我到西大橋』,『師傅能合不?我往道裡去』。著急打乘出租車的人們高喊著自己的目的地,路線不對,司機根本都不需要回答,車窗一搖,油門一踩奔向下一個招手的人。
7時45分,記者在香坊區民生路附近等候出租車,經過10分鍾等待未見空駛出租車,其間有多輛載客出租車亮著『空駛』牌頻頻停車尋找合載乘客。
17時20分,記者來到南崗區會展中心附近,記者計算了10分鍾內,行經紅旗大街輔道上載有乘客且亮『空駛』的出租車為23輛,而大部分的車輛則繼續詢問著路邊的去處繼續『合乘』。
17時30分許,正值下班高峰期,南崗松雷商廈門前多名乘客排隊等候出租車。記者看到牌號的黑A57676的出租車上已經做了3名乘客,司機還在下面攬客詢問乘客去向,一位女士表示要到開發區方向,司機表示可以合乘,隨後滿載4名乘客開走。
18時許,記者來到遠大購物中心門前出租車等候區,已經有10多名乘客候車。18時15分,記者排隊候車,其間多名乘客放棄候車,或乘坐公交車或與其它乘客合乘。到18時35分,共來了5輛出租車,據維持秩序的保安人員介紹,此處晚上乘客較多而車又較少,乘客一般都會主動要求合乘。
中北春城小區居民李女士告訴記者,由於小區離公交站點較遠,步行需要十分鍾左右,小區居民對出租車的需求非常高,每天上班高峰期小區附近打車比較難,她的單位在道裡西二道街,她每天都要等20分鍾左右纔能有空出租車,一般情況下都是合乘出行。
◎相關規定:按照《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出租車拒載、未經乘客同意合載的、未經乘客同意繞道行駛的、未使用計價器的行為被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晚高峰禁止出租車交班 的哥多認為此規定『扯淡』
17時30分許,黃河路哈爾濱工業大學門前,黑A59910號空駛出租車以要去開發區接人為由拒絕記者搭乘前往火車站。
17時50分許,記者在會展中心附近欲打乘車號為黑AC5036出租車前往南直路方向,該車為空車且打著『空駛牌』。記者示意欲乘車,該出租車司機向記者擺了擺手,徑直開走了。
在等車同時,記者注意到旁邊一輛出租車前風擋傳擺放著一塊寫著『交班方向:南崗區大成街』的提示板,這輛車號為黑A95796農工商出租汽車公司的出租車,車內已拉載一名乘客但『空駛』牌仍舊亮著,一位女士示意要乘車,可能是路線不對,只見司機指了指提示板開走了。
18時10分許,記者乘坐一輛空駛出租車前往目的地,途中記者就『禁止出租車晚高峰交班』詢問了出租車司機的看法。
司機不屑地告訴記者:『規定早就有,都是扯淡。這麼多年了,說改就改,不可能的事』
記者詢問司機該公司的交班時間,司機答道:『沒有規定啊,都是自己定』
記者:『16時30分至18時正是下班高峰,打車人也是最多的時候,出租車司機為何有錢不賺還要交班那?』
司機:『這不是白班夜班的事嘛,都養家戶口不容易,早交了白班賺的就少的,晚交那夜班就沒啥意思,也就五六點鍾交班吧,兩下能對付下,都有錢賺。』
◎相關規定:1月18日起,哈爾濱市出租汽車行業啟動優質服務競賽活動。今後,考評成績不合格的出租車企業將被處以全行業通報批評、兩年內不得參加經營權競投標的處罰;兩年評比成績不合格的企業,將被吊銷《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禁止車輛上道運營。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管理部門同時要求全市出租車輛在每天16時30分至18時以外時間交接班,以緩解高峰時段市民乘車難。
規定不斷翻新出臺 出租車拒載合乘變相昇級
據悉,哈爾濱市目前共有出租汽車12332輛,經營企業99家,駕駛員約35000人,日運送乘客35萬人次以上。出租車已經成為是市民出行的重要運力之一,同樣也外地人和客商來哈爾濱的首選交通工具。而這一展示哈爾濱形象的名片,正在被個別『牛司機』的隨意拒載、強行合載的行為嚴重破壞著,不僅損了形象,還寒了心。
相關職能部門正在為解決『打車難』 問題出新規、想辦法,『禁止出租車司機16時30分至18時交班』的新規正是一項為解決市民打車難的重要舉措,確實贏得了廣大市民的擁護,卻也引起了一些出租車司機的困惑:新規定打破了行業內固有的白班和晚班的利潤均衡規則,難免出現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狀況。
筆者認為,若真要把『新規』落到實處,不但要從市民角度考量,同時也要保證出租車司機的利益。單純的『禁』與『罰』很難從根本上解決打車難的問題。於此同時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大管理力度,而從業者也應增強服務意識,不能一切都以利益為出發點,政府、出租車、市民三方真正調和,纔能切實解決市民打車難的問題,市民纔能享受良好的租車服務。